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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支付了尸检费用,将王淑琴的尸体送到尸检中心鉴定。5月18日,尸检报告出示了王淑琴的死亡原因:“病人身患双重癌,即磷癌(卵巢癌)及小细胞肺癌,肝、肾等有多处转移,失血休克,手术后的出血加速了死亡。”而在尸检过程中,发现王淑琴的腹腔内竟充满了650毫升的血性液体。病变直肠的病理结果也说明,直肠病变为磷癌转移。死亡的真正原因昭示于众,却仍旧难以化解王淑琴家人心中的许多问号。具有专业知识及经验的医生为什么会将病人体内重要的病灶部位漏诊?手术过程中患者大量失血,为什么医生仍称手术很成功?实习医生到底有没有资质参与诊治和抢救?7月19日,长春市医学会应王淑琴家人的申请,对此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认定王淑琴之死与崇仁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当死亡以数字计算17日,记者来到位于绿园区正阳街的长春崇仁医院,空荡的医院里并没有几个病人住院,位于3楼的手术室此时已经大门紧锁。据骨科的一名大夫说,王宗良医生今天没来,但平时仍然在医院里面上班。随后,记者在没有找到医院负责人的情况下,电话采访了崇仁医院的院长尤海滨。据他说,医生之所以没有检查出王淑琴患有双重癌症,是因为其家人不愿拿检查的费用,王淑琴死亡的当晚,虽然主治医生王宗良不在,但医院一直有值班医生在场。然而记者从王淑琴当晚的术后记录看到,除彭维臣及不在场的王宗良外,并无其他医生签字。尤海滨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了争议。据他说医院已经投保,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额度不超过其投保的10万元。另一方面,王淑琴的家人说,最开始医院只同意退还医疗费用,他们当时向医院索赔的是50万元,现在通过聘请的律师计算,他们打算通过司法程序索赔15万元,并准备申请重新鉴定。据了解,王淑琴的尸体在尸检后已经火化入葬,但一部分体内器官仍旧留在尸检中心以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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