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断探索;三是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一些关键环节尚未取得突破,医改成效与社会期望之间还存在差距。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十二五”时期仍是深化医改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仍然具备推动医改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政治环境、物质条件、社会氛围和群众基础,这就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不断增长的经济实力,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以及三年医改积累的成功经验。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知难而进,迎接新挑战,夺取医改新胜利。
记者:“十二五”时期的医改将如何攻坚破难?当前医疗卫生领域最需要革除的机制性弊病是什么?
陈竺:当前最需要革除的是“以药补医”。这一机制推动了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造成了药品滥用,扭曲了医务人员的行为,腐蚀了我们的卫生队伍,必须彻底根除。
长期以来,医疗卫生机构的确依赖以药补医维持运行发展,目前药品收入仍是补偿的重要渠道。改革以药补医必然触及医疗卫生单位的现实利益。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是继续维护这种不合理的机制,还是下决心破除以药补医?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了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了卫生队伍长远建设,这个机制早晚要改。现在改、彻底改要比将来改、拖泥带水地改要主动得多、有利得多。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主动争取政府领导,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相关改革今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记者:有专家认为,按项目付费制度和以药补医结合在一起,是导致大处方、滥检查问题的根源。“十二五”时期是否会全面推进支付制度改革?
陈竺:“十二五”时期,要把支付制度改革作为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抓手,大力推进。
根据国际经验,支付制度是医疗保险机构控制费用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支付制度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既管新农合又管服务提供的优势,率先推进新农合的支付制度改革。同时,要与医保、物价等其他相关部门协调,抓紧总结各地近年来试点经验,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要把临床路径与支付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费用测算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求解“看病贵”
回顾三年的医改之路,从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推广,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医改基本遵循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原则。
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同时,人民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看病贵”等问题日益突出。“十二五”期间,卫生部将重点推进新农合的风险保护机制、大病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这个难题寻求解决。
记者:重特大疾病往往带来家庭难以负担的高额医疗费用。
“十二五”期间将如何降低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
陈竺:我们要强化新农合的风险保护机制,合理设置管理体制。新农合作为农村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实现了广覆盖。“十二五”期间,随着筹资水平不断提高,要把增强对农民健康的风险保护作为巩固完善制度的突出重点,在普遍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基础上,做出有效制度安排,建立稳定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当前,一些地方正在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探索,这必然涉及到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问题。在大卫生体制下统筹保险制度和服务提供管理,有利于实现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费用控制;但是,考虑到目前管理现状,制度整合以后,也可实行相关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合署办公”的形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与管理体制调整事关重大,必须在省级政府层面上科学论证、审慎决策,并征得国务院主管部门同意。
从基本国情看,多数地区应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保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维护制度的稳定运行。
记者:今后将如何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以确保基层网底不破?
陈竺:要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巩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
2012年,各地区要对基层综合改革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对各个环节的政策、措施、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出薄弱环节,明确未来几年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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