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级医院今年底实现“阳光用药”,明年推至全省医院,医生处方须接受监控。十张最“大”处方每月内部公示,使用金额排前十的药品和不合理处方均要内部公示。
各医院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每季度对使用金额排在前列的药品,抽取相应病历进行分析评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医生进行通报;必要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医疗机构每季度对使用金额排名前列的药品中的辅助用药、抗菌药物,可采取暂停采购或减量采购的措施。对使用上述辅助用药、抗菌药物用量前几名的医生,由 阳光用药监控小组向医生本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医生本人写出使用该药品的书面说明;必要时,由医生本人向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或者在医疗质量会议上陈述使用该药 品的理由。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总金额的比例,三级综合医院禁超20%,二级综合医院禁超25%;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使用比例,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近三年的使用情况制定,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