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目前的化学合成食品防腐剂,使我国在全球率先禁止化学合成食品防腐剂的使用。禁止添加化学合成食品防腐剂的外国食品、药品、化妆品、饲用产品等产品输入我国,在全面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同时,也促进世界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促进我国无公害食品添加剂产业的发展,以及提高我国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形象。
三是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严格监管,从重处罚,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
我国目前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标准化法》、《动植物检疫检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程言清和黄祖辉认为,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了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但针对缺陷产品的防范和处理的规定过于原则,即缺少“细则”,因此可操作性差,真正实施起来难度很大。法律上的盲点导致了对缺陷食品管理的低效与无序,简单的罚款处罚根本不能对不法分子进行有效打击,一次罚款使他们会变本加厉地生产不合格产品找补回来。如《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导致食物中毒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00元—5万元不等的罚款。这个执法条款本身的问题是处罚起点太低,执法仲裁空间太大。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继平对制定食品法的态度非常明确,“如今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部门太多、法律的处罚力度却又太轻。所以,必须立即制定一部《食品安全法》,协调统筹各个部门,并且加强处罚力度。”鉴于此,国家应出台新的法律,应从重处罚,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如:一次发现,没收设备,工厂关门,企业负责人终身不得从事该行业,危害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接受刑事处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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