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缺失,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使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常委会成员首次建议把食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并鼓励媒体继续深挖揭露食品安全问题。这一提法昨日引来各界广泛关注,网上网下一片叫好。亦有多位专家加入叫好阵营,称加大立法的进程对促进民众对食品安全认识有重大的作用,可以让市场上形成一股食品安全风气。
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完成对7省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称群众对食品安全担忧加深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1年3月至5月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重点对江苏、湖北、四川、内蒙古、吉林、上海、陕西7个省(区、市)进行了检查,并委托其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是自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好该法的各项规定,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检查的重点是第一次执法检查报告中以及常委会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组总体上认为,目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所加强,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取得进展。但报告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对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监管不到位。
报告批评,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出于对维护稳定的错误认识,以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等原因,对食品安全事件不能及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有力打击,个别监管部门和人员甚至玩忽职守,致使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并流向市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表示,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目无法纪,唯利是图,加之有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监管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些领域和地方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期,“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的集中暴露,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加剧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建议进一步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首次提议将食品安全上升至国家层面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首次提出,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的立法建议。
报告指出,目前,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成本太低,给违法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和侥幸心理。检查中,各地普遍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律的威慑力,对蓄意制售有害食品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从严惩处。
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司法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建议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搞好行政惩处与司法惩处的衔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近期的食品安全事件也暴露出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对违法行为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监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也要加大惩处力度。
报告特别建议,全社会都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各级政府设立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方便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同时,鼓励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揭露食品安全事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建议,如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食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法治的方式维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
观点
专家为人大“国家安全”建议叫好
国家层面立法可改变风气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加大立法的进程对促进民众对食品安全认识有重大的作用,可以让市场上形成一股食品安全风气。”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表示,由国家层面出台食品安全体系的规划这个建议非常好,人大代表的意志代表的是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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