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稀有血拥有者应该是2.8万到3万人左右,目前登记造册的只是1/10。
"我们这里凡是被救助过的稀有血孕产妇,最终能回来再献爱心救助别人的,大约能占所有救助孕妇的10%。"金孟民告诉记者,每次发现稀有血,他都要找这个人谈话,哪怕不在省里登记造册,或者到了别的城市,都建议他们去当地的血站"报备"。"稀有血这是一个互助的团体,你一方面在救人,更是在救己。"
而稀有血孕妇之所以不能马上加入稀有血联盟,金孟民分析,和孕产妇的身体素质也有一定关系。"按照规定,一旦输了血,你只能5年以后才可以献血;如果是产妇,过了哺乳期一年才能献血。从怀孕到献血,这个过程需要3年。"
"最近我们稀有血O型有点偏,仅一个患者就用了将近4000毫升。有献血员知道了,马上来献,我们一问有几个还差几个月才过哺乳期,这种就不能采,都被我们劝回去了。"金孟民说。
输血5年后或者过哺乳期才能献血
省千佛山医院麻醉科主任王月兰说,在她的印象里,如果10个手术病人可以使用这个机器,目前山东能做到3个使用就不错了。"在北京上海的大医院,它的使用率达到百分之八九十。"
"使用这个机器,患者只需要花费一次性的耗材费用,进口耗材大约在1400元,国产的更便宜,相对于较大量的输血,对患者非常经济,且是自己的血,没有免疫反应、过敏反应等。"这个机器最大的好处,王月兰认为,除了安全经济,就是及时救命。只有医生的宣传跟上,转变输血理念,手术室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专门管理这个机器,它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适用血液回收机患者仅有3成在用
几个设想
采访中记者发现,为建立良性无偿献血长效机制,业内人士已经有了诸多深入的思考。
1.新建小区:献血屋应纳入规划
省血液中心副主任朱永宝告诉记者,他希望在新建小区的时候,献血屋、流动采血车的停车点能够被考虑规划进去。"现在新建小区,学校、邮局、农贸市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都被规划进去,为什么就没有献血屋的规划呢?"
2.献血法:应部分修改
目前《献血法》规定,献血适龄人群是18-55岁,朱永宝认为,随着生活条件好转,目前人均期望寿命很高,如果60岁或者65岁的人,被证实身体健康,是不是可以献血?
"献血的时间间隔是6个月,一般红细胞的成熟期是90-120天,我们的献血间隔是不是可以提高到4个月?这样一年献两次,就变成了献3次。"
3.农民献血:可免费参加新农合
朱永宝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献血,为了吸引更多农民参与献血,"能不能规定,只要农民献了血,当年参加新农合个人负担的部分,可免缴?"
4.使用自体血:耗材费可否报销
朱永宝告诉记者,他始终坚持能不输血就不输血,能少输就不多输。对于使用自体血,他也大力支持。"对于患者使用的耗材,医保能否给报销?"他认为纳入医保后,大家使用的积极性可能会增加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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