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前天发布公告称,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和各界人士,积极举报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据悉,对于举报人的最高奖励为30万元。
为奖励举报市民,质监部门此次可谓“出手大方”:对于涉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使用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的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其他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元的奖励。举报案件依法查处后,有罚没收入的,给予举报人罚没款的10%以下、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酌情给予举报人5万元以下奖励。
电话及传真举报:020-12365。
网上举报:登录省质监局网站(http://www.gdqts.gov.cn)的“在线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