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6年,山东济南市就出台实施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九大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是“禁烟令”出台15年来,几乎成一纸空文。记者在公共场所采访时发现该规定很难被严格执行,公众了解这一部门规章的也寥寥无几。
原因在禁烟令只是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卫生主管部门并没有人身限制权,即使抓到有人在公共场所抽烟,如果当事人不积极配合,执法人员也很难进行行政处罚。其次卫生部门的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难以达到严密的巡查要求。
目前,济南已启动程序对“禁烟令”进行修改,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增强规定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