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反对歧视与自我保护”主题研讨会在北大举行。会前,北京大学红十字会代表表演手语歌曲。本报记者 张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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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日是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防艾主题为“正视艾滋,重视权益,点亮反歧视之光”。昨天,记者从国际劳工组织了解到,国内专职公益律师第一人郭建梅将成为我国首位艾滋病反歧视宣传大使。明天,由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等举办的“关注艾滋病感染者就业保护”活动上,将正式授予郭建梅大使称号。
国际劳工组织授予郭建梅宣传大使称号是为推动我国艾滋病感染者在就医、就业等方面受到的歧视问题得到改观。郭建梅是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带头人,有15年公益律师之龄。她将在做好公益律师的同时,带领更多律师加入到帮助艾滋病感染者维权的队伍中,通过法律武器,维护感染者应享有的就业权、就医权、隐私权等。至今,郭建梅所在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已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万多人次,代理案件近3000件。中心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职场性别歧视、男女退休年龄、男女同工同酬、性骚扰、家庭暴力等。
今年,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疾控中心等单位合作,就103名艾滋病感染者的就业现状做了调查研究,通过对感染者遭受就业歧视的现状、原因分析及如何保护感染者享有平等就业权等问题,与相关部委进行探讨并就如何保护感染者就业提出政策建议。报告将于明日公布。
防艾草根组织需合法化帮隐蔽人群预防艾滋病
记者:将防艾主题定为“反歧视”的意义是什么?
唐乐:歧视会使很多害怕感染艾滋病的人和有高危行为的人不愿意去做检测,不去接受治疗和预防的服务,所以我们需要保证包括感染者在内的所有人的权益,使他们觉得做检测和治疗是安全的。
及时的治疗会延长感染者的生命,英国最近的一项研究显示,20岁感染上艾滋病,及时获得治疗可以活到69岁,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只能活10至15年。同时,使用艾滋病抗病毒的治疗药物,也可以减少艾滋病感染者的病毒载量,从而降低传播艾滋病病毒的风险。
记者:我国对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的歧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唐乐:会有很多方面,包括就医、就业及来自公众的歧视,当然,这是所有国家在防艾工作中都面临的问题。去年,我们对中国2000名艾滋病感染者做过的歧视调查显示,41.7%的被调查者表示遇到过与艾滋病有关的严重歧视,怀孕过的妇女中有11.9%的人表示有人建议她们做流产(服用母婴阻断的药可以将感染率降到大概2%);2008年,对中国6个城市的6000个人调查显示,41.3%的受访者不愿意和艾滋病感染者工作,47.8%的人不愿与感染者共同进餐。
记者:中国有74万的艾滋病感染者,政府在防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唐乐:歧视是人的主观意识,虽然不能在各个国家进行衡量,艾滋病歧视在中国是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但近年来,中国政府在艾滋病防治方面有很大进步,比如每年投入的经费预算逐年递增,开设了大量的美沙酮门诊,这都是很好的很先进的思想方式。
记者:具体而言,中国反歧视急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唐乐:一方面,需要用法律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草根组织的合法化也急需解决。我们认为,如果可以让草根组织合法地登记,合法化是个很重要的措施,因为这些组织可以覆盖一些很隐藏的人群,如男男同性恋、吸毒者、性工作者等,他们不太愿意露面接受公共服务,但如果从特定小组提供相关服务的话可能更容易接受,所以民间组织可以帮助政府或作为合作伙伴,扩大艾滋病预防和治疗的覆盖面。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于从事公益事业的民间组织都有规范化的注册程序,注册成功后将可享免税、公开募集资金等权益,但中国大部分民间组织还不能进行合法化的注册。
记者:其他在防止歧视艾滋病患者方面有何措施?
唐乐:在国外,很多国家都会有相关法律保证就业权、就医权,如果权益被侵犯了就可以进行上诉,给予赔偿或者制裁。因为艾滋病患者就像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一样,所以不需要特殊的基金会或者机构等帮助或者提供慈善,重要的是保障他们享有与普通人一样正当、平等的权益。
歧视案例分析
继今年11月12日,我国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在安徽安庆市一审宣判后,国内首例艾滋病感染者隐私泄露案也已由四川省盐边县法院受理。两个案件的进展和由此引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被指歧视艾滋病感染者的讨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昨天,作为四川省盐边县艾滋病歧视案的当事人小军(化名)已受邀来到北京,参加明日举行的“关注艾滋病感染者就业保护”论坛,但是否登台发言,小军还未拿定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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