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襄樊市工商局宣传中心的吴世民称,自接到群众反映后,襄樊市工商局就立即向襄樊市盐务管理局下达了行政建议书,要求其停止将营养盐强制搭配普通碘盐的行为,并于8月对此事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目前调查已经终结,正报市工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还将上报给省工商局。
据了解,2009年,宜昌市盐业公司也曾强制要求经营户按一定比例购买其附带提供的钙(锌、硒)强化营养盐及低钠盐。宜昌市工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事件还入选了湖北省工商部门发布2009年度“十大”违法案例。
对此,吴世民表示,“据我了解,宜昌市工商局只是勉强做了个处罚决定,并没有真正实施处罚。目前湖北很多地市都存在类似的情况,所以我们这次的处理是慎之又慎。”
(责任编辑:霍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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