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近15万迫切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将获得志愿者免费提供的器官。昨日,经武汉市政府批准,该市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式启动,将按照临床、教学、科研的顺序合理利用全市的捐献遗体。
器官首先考虑临床运用
当日,武汉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式启动,《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实施方案》和《武汉市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本报曾做详细报道)均已获得武汉市政府审议通过。
相关数据显示,该市每年有约4万多人需要进行内脏器官移植,有近10万人需要眼角膜移植,近万烧伤患者每年需要皮肤移植超过30万平方厘米。
“10年来,武汉市共实现遗体捐献297例,去年总共只有88例。”武汉市红十字遗体捐献部主任骆钢强表示,经研究最终确定按照临床、教学、科研的顺序合理利用全市的捐献遗体,治病救人被放在首位。
器官将免费提供给患者
根据规定,武汉市卫生局将对全市的遗体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从事遗体利用工作的机构、人员设施进行审核。武汉市红十字会设立的“武汉遗体捐献信息管理中心”将负责全市遗体捐献的具体工作。
今后,同济、协和、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等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将每年向武汉遗体捐献信息管理中心提交器官需求申请表,然后由管理中心按需分配。
武汉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志愿者提供的人体器官将无偿提供给使用者,负责移植的医院不得收取患者器官费用。如果负责移植的医院对志愿者提供的人体器官进行买卖或者变相买卖,将会被处以交易额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取消遗体利用资格,并对主管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