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包含16种警告。英国2002年重新设计的警告标签共有16种,包括“怀孕期间吸烟将伤害你的宝宝”,印在烟盒正反面,文字不断加大。
“如烟事件”回放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消费市场,同时也潜存着巨大的戒烟市场。但同源远流长的烟草危害相比,戒烟产品的发展不过短短十几年时间。
据了解,目前在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备案的戒烟产品约有26种,有口服的、外敷的等等,形状和途径各不相同。业内专家介绍,包括引进的控烟产品在内,十余年来中国没有一种控烟产品销售额超过亿元。唯一表现好的就是深陷是非漩涡的“如烟”。
“如烟”,全名“如烟雾化电子烟”,是以雪茄或烟斗形态出现的尼古丁吸入器。2006年初,正值戒烟产品“如烟”的黄金发展期。国家烟草专卖局给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函,对“如烟”提出质疑,理由是尼古丁是剧毒化学品。2006年4月13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等6个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门讨论“如烟”的监管问题。会议决定,由卫生部负责对“如烟”进行检测,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然而,检测尚未得出结论,烟草专卖局先是提出应修订《烟草专卖法》,将“如烟”这样的产品纳入该局管理,此后又明确指出“如烟”有害,并且直接反对销售“如烟”。
控烟行动迟缓折射体制困局
“如烟事件”的争端从侧面所暴露正是烟草行业的体制问题。事实上,在世界各国,烟草和政府都是对立的两极,因为烟草企业都是私营企业。但中国的烟草企业不仅是国有企业,而且还是中央企业。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司一位官员曾表示,“对内来讲,我们是控烟的;但对外来讲,烟草业的利益也是国家利益。”
但是控烟专家强调,保护人民的健康更是国家利益。“中国控烟出现的尴尬局面,根子上在于缺少一支主导控烟的强势力量,甚至没有一个明确负责的独立机构,更不要说配套的法律法规、资金了。”国家控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控烟办是卫生部领导下的国家级烟草危害控制专业机构,但平时只负责宣传、教育等层面的工作,并没有对戒烟产品的监管权限,只能寄希望于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醒普通人远离烟草,促使吸烟者主动戒烟。这种状态,显然无法破解目前我国控烟工作的难题。
事实上,中国控烟工作长期以来被寄望于国家烟草专卖局。“让国家烟草专卖局来执行控烟,就好比老子打儿子,虚张声势。”控烟专家这样评价。与国际上相比,中国的烟草行业有着相当特殊的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身兼政府部门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两种身份——集管理者与经营者为一体。中国烟草总公司更是中国目前唯一的烟草企业,其生产、销售和进出口都高度统一。这也使得中国政府在烟草控制政策方面面临无法回避的尴尬处境。
控烟立法步履维艰
2009年底,《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条例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上海市的中小学、商场、超市、电梯等13类场所“完全禁烟”;在娱乐等公共场所“部分禁烟”。
据了解,最终出台的《上海控烟条例》在吸取各方意见后对草案做了一些改动,比如禁止吸烟的范围有所增加:除了先前公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外,中学也被纳入了室内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原先的“公共电梯禁止吸烟”修改为“电梯及其等候区域禁止吸烟”,并增加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明确规定“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除专门设置的吸烟室外,室内区域也禁止吸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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