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正常地处理社会信息,导致人际关系障碍。不过目前,学界还没有数据证明,有多少比例的自杀者与脑皮层变薄这一生理因素有关。
目前,临床上使用《自我毁灭评定量表》(1996)来区分自杀倾向与非自杀倾向患者。这是一份较为有效的量表,由具备心理学专业资格的人士对施测者进行评分和解释。表中列出了84项主观想法,例如“让他们不要理睬我,我也不需要他们”“这个世界没有我的立足之地。我不属于任何人!不属于任何地方!就让自己从地球表面消失吧!”“每天都如此艰难度过,为何还要继续?”……
此外,在自杀可能性的评估中,《贝克绝望量表》被用来测量成年人和青少年对未来的消极与悲观态度。它是对具有自杀倾向和自杀未遂者的一个较为有效的间接测量指标。绝望程度高的人,应确定为心理咨询工作者重点帮助的对象。
许燕指出,虽然多数自杀事件看上去难以预料,但自杀者周围的人仍要留意一些细节,从中发现蛛丝马迹。
“从自杀念头的产生到最后采取这种行为,自杀的心理过程通常要经历四个阶段,即自杀念头或自杀动机的形成阶段、矛盾冲突阶段、平静和准备自杀阶段,以及实施自杀行为阶段。”
许燕告诉记者,其中,在矛盾冲突阶段,自杀意图的表露是显性的;到了平静和准备自杀阶段,就转为了隐性状态。“对有自杀意图者的鉴别,最好是在进入隐性自杀阶段前就作出;一旦进入隐性阶段,鉴别的难度就会加大。”
有研究表明,80%的自杀者在自杀前都曾流露过要自杀的想法。也就是说,自杀的人中十个有八个曾明确地表示过自杀的念头。
当一个人形成了自杀念头后,求生的本能可能使他陷入“生死抉择”的矛盾冲突之中。大部分的想要自杀的人会在这一阶段,或直接、或间接地发出一些信息,这可以视为他内心痛苦挣扎的求救信号。他希望有人倾听、在意自己的心声,希望听者能为自己做些什么。
例如,在言语线索上,有自杀意图的人在说话时,会有“我不在了,也没有人会在乎的”“我再也不想活了”“我很难过,真想放弃一切算了”等间接或者直接的陈述。他会经常与人谈论与自杀有关的话题,探讨各种死亡、死亡的方式、对死亡的看法、死后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会在日记等文字中流露出自杀意图。
在行为线索上,有自杀意图的人会开始逃学、旷工;有突然或者明显的行为改变,与平时的表现反差过大;把自己心爱的、有价值的东西扔掉或转赠给别人;与平日的朋友断绝来往,或者访问、打电话给关爱他的人,说告别性语言;甚至留下遗嘱。
如果这个人不再谈论自杀,情绪平静了下来,千万别放松警惕,以为是他的心理状态好转。很可能是因为他已经不再犹豫,决定自杀;或是为了摆脱旁人对其自杀行为的阻碍和干预,而进行的掩饰。
隐性自杀者的自杀危险度最高。不过,从他的情绪中,还是可以发现一些线索。例如,他情绪上极度消极、沮丧,喜怒无常的情况增多了,或者变得冷漠、木讷,甚至异常平静。
一旦自杀行为实施,一个人的自杀会使6个家人或朋友的生活深受影响。根据WHO的这一估算,中国每年就有150万人承受着自杀事件带来的严重心理创伤。
“预防自杀,周围人的发现最为有效和主动。构建一个预防自杀的网络,需要学校、社会、家庭和个体共同参与。”许燕说。
社会需要形成一个及时的自杀干预机制。社区工作人员、医生、警察等社会人士都需要接受相关的训练,能辨识自杀高危的人群,并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同时,对于一些可能被用来当作自杀的工具,社会应该加以限制。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1970年,英国减低了煤气中有毒的一氧化碳的含量,结果自杀率骤减26%。这可能是由于一氧化碳含量的降低使企图用煤气自杀者被救回的机率增大。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陆益龙指出,从传统社会到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工作节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转变从而带来的精神问题在全世界都是存在的。对于这些问题,从心理卫生的层面来看是可以治疗的。最主要的就是从企业到社会要有一个完善的支持系统,这是以良好的心理沟通为基础的。
许燕告诉记者,在处理自杀危机的过程中,试着和有自杀意图的人沟通是第一位的。
对还未实施自杀行动的人,沟通除了要找寻他的家庭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之外,要了解自杀行为计划的各种细节,进而采取干预行动。例如,“who”——有无其他的人牵涉其中,“what”——什么事件促使他做此决定,“when”——计划何时自杀、“where”——计划在哪里自杀,“how”——打算用何种手段或方法自杀。对于正准备实施自杀行为的人,要说服他暂缓实施,先让他到安全地带,放下手中的危险品,再与他沟通。
沟通时,不要对自杀者所言之事表示震惊,不要去否认他的感受,也不要争辩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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