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广州市第三中学的初中女生张某刚进入教室大门,站在门外的男同学刘冬(化名)便开始拍打门上的玻璃。结果,玻璃破裂并飞溅出去,其中一块插进了张某的右眼。事后经鉴定,这只右眼属8级伤残。记者昨日获悉,张某已将刘冬及校方诉至越秀区法院,索赔各种费用近37万元。
据张某的代理律师说,此案已于不久前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面对张某提出的各种费用近37万元的索赔,刘冬及广州市第三中学均不认为自己有责任。刘冬在法庭上的大致意见是,学校的教室门玻璃因硬度不够才被击碎,这说明此玻璃门是不安全的,何况玻璃上没有贴粘膜,无任何预防玻璃破碎的防护措施,应由学校承担赔偿张某损失的责任。
广州市第三中学负责处理此事的负责人吴女士说,对于学生张某受伤问题的处理,她们将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处理好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