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杀虫药中毒是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大纲所包含的内容。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了部分相关资料供学员参考。
一、中毒机制(与药理联系)
有机磷杀虫药对人畜的毒性作用是与乙酰胆碱酯酶的酯解部位结合,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使后者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于是乙酰胆碱在体内大量积蓄,导致胆碱能神经先兴奋后抑制的一系列临床表现。
二、临床表现
1.毒蕈碱样症状
最早出现主要因副交感神经末梢兴奋导致脏器平滑肌痉挛、腺体分泌增多和部分交感神经支配的汗腺分泌增多。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流涎、流泪、多汗或大汗淋漓;心跳减慢;痰多、气急、肺部湿性啰音,严重者出现肺水肿、呼吸衰竭。
2.烟碱样症状
由交感神经节和横纹肌运动神经兴奋性增高引起肌纤维、肌束震颤,常从小肌群开始,逐渐发展至全身,乃至全身抽搐,严重者可出现肌无力,甚至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交感神经节兴奋、节后纤维释放儿茶酚胺增多,使血管收缩、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体温升高,严重者可因血管运动中枢麻痹出现血压下降甚至休克。
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头晕、头痛、乏力、烦躁不安、共济失调,重者意识模糊甚至昏迷,可发生脑水肿、呼吸衰竭。
4.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
个别患者在急性中毒症状消失后2~3周发生迟发性神经损害,出现感觉、运动型多发性神经病变的症状和体征,病变主要累及肢体末梢。
5.中间型综合症
少数病例在急性中毒症状缓解后和迟发性神经病变发生前,约在急性中毒后24~96h突然死亡,称为“中间型综合征”。其发生与胆碱酯酶受到长期抑制,影响神经-肌肉接头处突触后的功能有关。
6.局部损害
部分药品可引起过敏性皮炎,并可出现皮肤水疱和脱落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