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候选对象必须来自产生病例的总体。
(2)对照与病例比较的方法:
①成组比较法:按可比的原则,选择一定数量的对照;
②匹配法(个体匹配):每一个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病例选择一个或几个对照,使病例与对照配成对或配成伍(2~4个对照)。
要求:对照在某些主要因素或特征(匹配因素或匹配变量)与其相配的病例相同或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