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慎重选择匹配因素;
②被研究的因素不能作为匹配因素;
③每对病例与对照比例,一般为1比1,也可以1比2,甚至1比3或1比4;
④匹配的因素不宜过多,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避免发生“匹配过度”:使某些间接联系的因素列入匹配,造成病例组与对照组之间的暴露率差异变小或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