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者仅占50%。 ⑹胰腺损伤后合并其他脏器伤发病率甚高。开放性损伤合并其他脏器伤:肝脏损伤45%~47%,胃肠伤47%,十二指肠伤24%,脾脏损伤21%~25%,肾脏损伤23%,小肠损伤15%,结肠伤19%,血管伤30%。闭合性胰腺损伤合并其他脏器伤:肝脏损伤18%,胃损伤5%,十二指肠损伤15%;脾脏损伤15%,小肠伤8%,血管伤9%。
合并损伤的脏器多少与死亡率成正比:合并1个脏器伤死亡率为4%,合并2~3个脏器伤死亡率约为15%,合并4个脏器伤以上,则死亡率大于40%。因此,当诊断为胰腺损伤时,必须全面的检查腹腔其他脏器。
2.胰腺损伤诊断要点如下:
⑴不可忽视上腹部挫伤:凡上腹部的钝挫伤,不论作用力来自何方,均应考虑到有胰腺损伤的可能,当胰腺断裂伴大血管伤,多有明显的腹部体征,而胰腺损伤范围小,又在隐藏的部位则早期易忽略,可在数日以至数周后始被发现。
⑵要正确判断血清淀粉酶:有时误认为胰腺损伤后淀粉酶一定要升高,忽视了淀粉酶升高的时间,以及严重的胰腺损伤淀粉酶可不升高,因而贻误诊断。胰腺损伤后,血清激粉酶大多数升高(约占90%),但损伤与升高的时间成正比。在胰腺损伤的初期由于胰酶分泌暂时受到抑制,故可不升高。应行反复测定做动态的观察。决不可因伤后一次的血清淀粉酶不高,而否定了胰腺损伤的存在。有人提出,当疑有胰腺损伤时,收集2小时尿液测淀粉酶的量,比测定血清淀粉酶更为可靠。也可行腹腔穿刺或灌洗做淀粉酶测定以助诊断。胰腺损伤后的腹腔体液中,淀粉酶很快即升高,绝大部分为阳性。
⑶对胰腺损伤后病程的发展要有充分的认识:胰腺损伤轻者为挫伤,重者可断裂、破裂,有时合并十二指肠损伤。胰腺挫伤开始症状隐蔽及至胰液渗出至一定程度时,出现自我消化方呈现明显的症状。在严重挫伤而胰腺包膜又未破裂者,由于挫伤的组织肿胀,胰包膜的“紧箍”作用,则胰腺组织的损害,往往是进行性加重以至坏死。
⑷胰腺损伤常与其他脏器伤相互混淆:由于胰腺周围毗邻大血管、脏器,故常合并其他脏器伤使症状混淆,给诊断带来了困难。有时只顾大血管伤或其他实质性脏器伤,而把胰腺损伤漏诊。
⑸其他检查:B型超声及CT检查对胰腺损伤有一定的诊断价值,阳性率较高。纤维十二指肠镜逆行胆胰管造影(ERCP)对胰腺损伤诊断的阳性率甚高,特别是确定有无胰腺导管损伤更有意义。腹腔灌洗或腹腔穿刺的诊断价值大,阳性率几乎可达100%(腹腔积血抽出液淀粉酶升高)。
3.术中诊断要点
⑴严重的胰腺挫伤或断裂:开腹后即可做出明确的诊断:腹腔内积血及腹膜后血肿、小网膜囊内积血等,一般诊断多无困难。而损伤较轻微者则易于遗漏。因此,当疑及胰腺损伤时,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
⑵剖腹检查的切口要够大:提起横结肠,将小肠向下推移,触摸结肠系膜根部、胰腺下缘及邻近组织。切开胃结肠韧带,将胃向上提,结肠拉向下方。再切开十二指肠外侧的后腹膜,游离十二指肠,以探查胰头的背侧,并借此了解有无合并十二指肠损伤。并将胰腺上下缘的后腹膜切开,根据需要再行游离胰腺背面。在探查过程中,发现胰腺上有血肿者,应予以切开检查,即使是小血肿亦不能忽视,往往损伤的胰腺组织即在血肿之下。凡上腹部腹膜后血肿,均应考虑有胰腺损伤的可能。我们治疗的病例中,后腹膜几乎均有血肿。轻度胰腺损伤,包膜通常完整,仅局部水肿,胰腺周围有淤斑及不同程度的出血。
⑶为证实胰管有无断裂,有人主张将胰尾切除一小部分逆行插管造影。亦可切开十二指肠,经十二指肠乳头插管造影。这种检查方法仅用于胰腺挫伤较严重、范围较广、难以证实胰管是否断裂者。若为单纯挫伤,一般仅予以充分引流即可治愈,若贸然切除胰尾,或切开十二指肠插管造影,将会加重创伤并造成胰瘘或十二指肠瘘,增加了治疗的困难。为此则可采用美蓝注入法:即用1ml美蓝加入4ml水(盐水),注入损伤远端正常胰腺组织内,则美蓝可经损伤的主胰管溢出。
四、治疗原则
1.胰腺损伤的急诊处理:胰腺损伤后主要表现为腹腔内出血、急性胰腺源性腹膜炎,继而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因而必须立即抗休克、积极扩充血容量,并适量输入白蛋白以减少渗出。在积极抗休克下不论血压稳定与否,不应等待,应立即手术。若伤情重笃出血量大,应边抗休克边进行手术,不可等待血压回升再手术。
胰腺损伤治疗难度大、并发症多、死亡率高。在治疗过程中常易忽视下列原则,从而导致治疗失败。①胰腺损伤伴周围大血管伤,伤情凶险。剖腹后应先迅速探查这些损伤的大血管,予以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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