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体部或下段于妊娠期或分娩期发生裂伤称为子宫破裂(rupture of uterus)。可因疤痕子宫于妊娠晚期疤痕自然裂开,称自发破裂;亦可因产道梗阻,或因应用宫缩剂不当产生强烈宫缩造成破裂;手术创伤,如横位内倒转、宫口未开全行臀位牵引等,均可导致子宫破裂。按破裂程度分为:不完全破裂,指子宫肌层已全部或部分破裂,但浆膜层或反折腹膜层尚保持完整,在子宫疤痕裂开后如胎膜尚未破,宫腔与腹腔未沟通,故胎儿及其附属物仍在宫腔内;完全破裂,指子宫肌层及浆膜层全部破裂,伴胎膜破裂,子宫腔直接与腹腔相通。
该疾病的病因:①分娩梗阻:在骨盆狭窄、头盆不称、胎位不正(特别是忽略性横位)、胎儿或软产道畸形等情况下,胎儿下降受阻,宫缩亢进过强,子宫上段肌层因收缩和缩复而愈来愈厚,下段被动伸长撑薄,此时如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如暴力行阴道助产手术、内倒转术或毁胎术等),是造成子宫破裂的首要原因。②子宫肌层薄弱:如前次剖宫产(尤其是古典式)或肌瘤剜除术后的子宫疤痕以及多胎经产妇多次刮宫所致的宫壁纤维组织增多,弹性缺乏,均可在强烈宫缩甚至在正常宫缩时发生破裂。在子宫破裂的原因中居第二位。③分娩时滥用催产素:不注意使用催产素的适应证和使用的方法,致产生强烈宫缩,而宫口一时不能扩大或先露下降受阻,亦可造成子宫破裂。
临床表现
子宫破裂可发生在妊娠晚期尚未临产时,但大多数发生在临产过程中分娩遇有困难时,表现为产程延长,胎头或先露部不能入盆或受阻于坐骨棘平面或以上。子宫破裂多数可分为先兆子宫破裂和子宫破裂两个阶段。
1.先兆子宫破裂:在临产过程中,当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时,强有力的阵缩使子宫下段逐渐变薄而宫体更加增厚变短,两者间形成明显的环状凹陷,此凹陷会逐渐上升达脐平或脐部以上,称为病理性缩复环(pathologic retraction ring)。此时,下段膨隆,压痛明显,子宫圆韧带极度紧张,可明显触及并有压痛。产妇自诉下腹十分疼痛难忍、烦躁不安、呼叫、脉搏呼吸加快。由于胎先露部位紧压膀胱使之充血,出现排尿困难,血尿形成。由于子宫过频收缩,胎儿供血受阻,胎心改变或听不清。这种情况若不立即解除,子宫将很快在病理缩复环处及其下方发生破裂。
2.子宫破裂:根据破裂程度,可分为完全性子宫破裂与不完全性子宫破裂两种。
⑴完全性子宫破裂:指宫壁全层破裂,使宫腔与腹腔相通。子宫完全破裂一瞬间,产妇常感撕裂状剧烈腹痛,随之子宫阵缩消失,疼痛缓解,但随着血液、羊水及胎儿进入腹腔,很快又感到全腹疼痛,脉搏加快、微弱,呼吸急促,血压下降。检查时有全腹压痛及反跳痛,在腹壁下可清楚扪及胎体,子宫缩小位于胎儿侧方,胎心消失,阴道可能有鲜血流出,量可多可少。拨露或下降中的胎先露部消失(胎儿进入腹腔内),曾扩张的宫口可回缩。子宫前壁破裂时裂口可向前延伸致膀胱破裂。若已确诊为子宫破裂,则不必再经阴道检查子宫破裂口。若因催产素注射所致子宫破裂者,产妇在注药后感到子宫强烈收缩,突然剧痛,先露部随即上升、消失,腹部检查如上所见。
子宫瘢痕破裂者可发生在妊娠后期,但更多发生在分娩过程。开始时腹部微痛,子宫切口瘢痕部位有压痛,此时可能子宫瘢痕有裂开,但胎膜未破,胎心良好。若不立即行剖宫产,胎儿可能经破裂口进入腹腔,产生类似上述子宫破裂的症状和体征。
⑵不完全性子宫破裂:指子宫肌层全部或部分破裂,浆膜层尚未穿破,宫腔与腹腔未相通,胎儿及其附属物仍在宫腔内。腹部检查,在子宫不完全破裂处有压痛,若破裂发生在子宫侧壁阔韧带两叶之间,可形成阔韧带内血肿,此时在宫体一侧可触及逐渐增大且有压痛的包块。胎心音多不规则。
3.诊断:根据病史、分娩经过、临床表现及体征可作出诊断。不完全性子宫破裂只有在严密观察下方能发现。个别晚期妊娠破裂者,只有出现子宫破裂的症状和体征时方能确诊。
个别难产病例经多次阴道检查,可能感染出现腹膜炎而表现为类似子宫破裂症象。阴道检查时由于胎先露部仍高、子宫下段菲薄,双合诊时双手指相触犹如只隔腹壁,有时容易误诊为子宫破裂,这种情况胎体不会进入腹腔,而妊娠子宫也不会缩小而位于胎体旁侧。
4.并发症:可致胎儿死胎。
医技检查
1.阴道检查:下降的先露缩回,扩大的宫口缩小。可见有鲜血流出。
2.B型超声检查:胎儿齐腹腔,胎动、胎心消失;子宫缩小有裂口,腹部有游离液体。
诊断依据
1.既往有子宫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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