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终止妊娠。有报道认为属于White分类A级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足月自然分娩。 ⑶分娩方式:糖尿病程度较轻,用药后获得控制,情况稳定,胎盘功能良好,胎儿不过大,则可妊娠至足月,经阴道分娩。糖尿病患者决定引产或经阴道分娩者,当产程达12小时应结束分娩,除非确定在其后4小时内能经阴道分娩。因为产程超过16小时,孕妇的糖尿病就难于控制,有发生酮症酸中毒的可能。分娩过程中要密切观察胎儿情况,必要时宜采用剖宫产结束分娩。
如果糖尿病病史在10年以上,病情比较严重,胎儿过大,有相对性头盆不称,胎盘功能不良,有死胎或死产史,引产失败者应考虑剖宫产。
5.新生儿处理:糖尿病孕妇新生儿娩出时应有新生儿专科医生在场,因为这些婴儿常常有窒息,需要吸黏液、气管插管和加压用氧。婴儿应尽量少暴露,注意保暖,以预防体温过低。产时有缺氧,出生时Apgar评分低的婴儿应送重点监护室。隔2小时取毛细管血测血细胞比容和血糖。使血糖维持在2.2mmol/L(40mg/dl)以上。如果血细胞比容>0.70(70%),可经外周静脉抽出5%~10%血液,换入等量的血浆。
婴儿出现肌张力减低、四肢躁动、青紫、窒息或惊厥时,应测定血钙、血镁、血糖和血细胞比容。有严重产伤的婴儿,每日分3次给苯巴比妥2.5~5mg/kg,以防严重黄疸。胆红素水平超过170μmol/L时需要进行光疗。
出生后1小时喂葡萄糖水10~30ml,以后每4小时1次,连续24小时,必要时给10%葡萄糖溶液每日60ml/kg,静脉滴注。产后24小时开始哺乳。
预防
所有妊娠期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均需要控制饮食,因为空腹时极易出现饥饿感,故将全日食物量分为4~6次吃,临睡前必须进餐1次。每增加1个妊娠月,热能增加量控制在15%~40%。
轻度的糖尿病不需用胰岛素治疗。只有在空腹血糖异常、或妊娠前就有糖尿病、或者出现其它并发症时,要及时采用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的孕妇,每日剂量为20~40单位,首次剂量为10单位,采用3~4次注射法。随妊娠月份的增加,胰岛素用量也随之增加。饮食亦应采用少吃多餐。治疗时应在有经验的产科医生监护下按时检测血糖和尿糖。
1.应注意的事项
⑴应严密监测糖尿病孕妇的血压、肝肾心功能、视网膜病变及胎儿健康情况,最好在怀孕前即已开始。
⑵怀孕前有效控制糖尿病,因为胎儿最严重的畸形是发生在怀早期6~7周内。
⑶避免酮症的发生,主食每日应吃300~400g,分5~6次吃,少量多餐并多次胰岛素注射。
⑷妊娠期糖尿病应勤查血糖,及时增减胰岛素用量。
⑸妊娠后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及早进行治疗。
⑹密切监测胎儿大小及有无畸形,定期查胎心及胎动。胎儿有危险信号出现,应立即住院,由医生决定引产或剖宫产。
2.出现下列情况应考虑终止妊娠
⑴孕妇糖尿病经及时治疗不能有效地控制其进展。
⑵同时发生有重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眼底动脉硬化及严重的肝肾功能损害。
⑶合并子痫及高血糖酮症酸中毒。
⑷合并低血糖昏迷时间较长,危及母子安全。
⑸胎儿宫内发育停滞及胎儿畸形。
⑹母体患有营养不良、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及恶性进展性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⑺孕妇合并严重的呼吸道、皮肤、泌尿系统感染。
上一页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