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公卫执业医师考试要求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需根据其X线诊断尘肺期别、肺功能损伤程度和呼吸困难程度进行鉴定。根据新颁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尘肺致残程度共分为6级,由重到轻依次为:
1)一级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②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二级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③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④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三级①尘肺Ⅲ期;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四级①尘肺Ⅱ期;②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5)六级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七级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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