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指眼部无器质性病变,以功能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0.8且不能矫正者。
1)斜视性弱视:由于眼位偏斜而发生复视,为克服复视对视觉功能的干扰,大脑皮层主动抑制由斜视、眼黄斑传来的神经冲动,久而久之导致弱视。
2)视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时期,由于角膜混浊、上睑下垂等原因造成视线被不适当地遮盖而引起的视功能发育障碍。
3)屈光不正性弱视:由于单眼或双眼有高度屈光不正而未戴镜矫正所致的弱视。
4)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屈光参差较大(2.5D以上),两眼黄斑部物像清晰度不同或大小不一,使两眼物像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大脑皮层只能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重侧的物像,由此导致该眼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