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围生儿死亡评审及干预:
1.评审组织:多由当地保健组织负责,组成专家组定期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及反馈给有关方面。
2.造成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
(1)孕产妇的社会经济情况:贫穷,受教育少等是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
(2)本人健康及孕产史:如营养不良,患有慢性病,或多产、难产、产后出血史等会增加再次孕产期死亡危险。
(3)保健条件:如本次妊娠未得到良好保健。
(4)医疗条件:孕产妇发生异常时,得不到有效的治疗。
这四方面均处于不良状态,则孕产妇死亡率极高。
3.评审标准
评审主要以①可避免的死亡;②不可避免的死亡;③创造条件可以避免的死亡三种标准来评议,以便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非追究责任。
评审可避免死亡与否,常以患者到达死亡地点时的情况为主,而未到达前的贻误及问题也应当追究,这样才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此外,评审中不能只注意医学生物学因素而忽略社会心理学因素,否则由于后者所造成的死亡则无法消除,孕产妇、围生儿死亡的评审水平也不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