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毒的诊断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科学性,正确的诊断涉及到职工的健康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的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慢性中毒缺乏特异性的指标较难诊断。
职业中毒诊断原则:明确的职业接触史、现场劳动卫生调查、相应的临床表现、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排除非职业性疾病的可能性,综合考虑。做出判断。
1、职业史:
接触毒物可能性及程度,为诊断的前提条件;
2、现场劳动卫生调查:
实际情况(接触水平、防护措施、效果),判断是否可能中毒的可能性,诊断的基本依据;
3、症状与体征:
根据临床表现来判断属于那种职业中毒,症状与接触毒物是否相符、症状出现的时间是否符合接触毒物的时间,是否与毒物接触有关,注意与非职业性疾病的区别。急性中毒易判断。
4、实验室检查:
(1)生物材料中毒物测定:血铅、尿铅;
(2)生物材料中代谢产物测定:尿酚;
(3)器官损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