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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源化学物的毒性作用分类

  化学物的毒性作用可根据其特点、发生的时间和部位进行分类。

  1.速发与迟发作用

  速发作用指某些化学物与机体接触后在短时间内出现的毒效应。迟发作用指机体接触化学物后,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才表现出来的毒效应。

  2.局部与全身作用

  局部作用指发生在化学物与机体直接接触部位处的损伤作用。全身作用是指化学物吸收入血后,经分布过程到达体内其他组织器官所引起的毒效应。

  3.可逆与不可逆作用

  可逆作用指停止接触化学物后,造成的损伤可以逐渐恢复。不可逆作用是指停止接触化学物后,损伤不能恢复,甚至进一步发展加重。

  4.过敏性反应

  过敏性反应也称变态反应,是一种有害的免疫介导反应。该反应与一般的毒性反应不同,需要有致敏和激发两次接触,不呈典型的S型剂量-反应曲线。

  5.特异体质反应

  特异体质反应是指某些人有先天性的遗传缺陷,因而对于某些化学物表现出异常的反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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