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①开放性骨折;②闭合性骨折伴广泛软组织损伤;③骨折合并感染和骨折不愈合;④截骨矫形或关节融合术后。 外固定器的优点是固定可靠,易于处理伤口,不限制关节活动,可行早期功能锻炼。
(2)内固定:内固定主要用于切开复位后,采用金属内固定物,如接骨板、螺丝钉、髓内钉或带锁髓内钉和加压钢板等,将骨折段于解剖复位的位置予以固定。
3.功能锻炼:恢复患肢功能的重要保证。
(1)早期阶段:骨折后l~2周内,此期功能锻炼的目的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消除肿胀,防止肌萎缩。功能锻炼应以患肢肌主动舒缩活动为主。原则上,骨折上、下关节暂不活动。
(2)中期阶段:即骨折2周以后,骨折处已有纤维连接,日趋稳定,应开始进行骨折上、下关节活动,根据骨折的稳定程度,逐渐缓慢增加活动强度和范围,以防肌萎缩和关节僵硬。
(3)晚期阶段:骨折已达临床愈合标准,外固定已拆除,此时是功能锻炼的关键时期。促进关节活动范围和肌力的恢复,早日恢复正常功能。
(三)开放性骨折的治疗
1.定义:
开放性骨折即骨折部位皮肤和黏膜破裂,骨折与外界相通。特例:耻骨骨折伴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致直肠破裂。其最大危险是由于创口被污染,大量细菌侵入,并在局部迅速繁殖,导致骨感染。
根据软组织损伤程度可分为三度:
第一度:皮肤由骨折端自内向外刺破,软组织损伤轻。
第二度:皮肤割裂或压碎,皮下组织与肌组织中度损伤。
第三度:广泛的皮肤、皮下组织与肌肉严重损伤,常合并血管、神经损伤。
开放性骨折的处理原则是及时正确地处理创口,尽可能地防止感染,力争将开放性骨折转化为闭合性骨折。
2.清创的时间
原则上,清创越早,感染机会越少,治疗效果越好。一般认为在伤后6~8小时内清创,创口绝大多数能一期愈合,应尽可能争取在此段时间内进行清创。
3.清创的要点
开放性骨折的清创术包括清创、骨折复位固定、软组织修复以及伤口闭合。
第二、三度开放性骨折,清创时间超过6~8小时者,不宜采用内固定。
4.清创完成后,选择适当的固定,应用抗生素及破伤风抗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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