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探讨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法,以期能够促进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更好实施。
【关键词】 药物不良反应 问题 对策
存在的问题
ADR信息滞后:除了比较严重的ADR能够及时上报外,ADR报告相对迟缓。由于药学人员不直接面对患者,仅依靠科室上报的ADR报告收集资料,而这些报告通常都是在对ADR做出治疗措施后上报的,药学人员已看不到ADR的现场情况,只能根据报告进行分析整理。
ADR信息的漏报:由于种种原因,医师不愿如实报告用药过程中发生的ADR。有时,药师接到口头报道的ADR后赶去收集时,医师害怕承担责任,又矢口否认,导致ADR的漏报。患者本人对ADR未引起关注,也是导致漏报的原因。
新的严重的ADR在报告总数中的比例较低:某些科室报告的ADR质量存在着一定问题,由于认识问题或其他原因,普遍存在避重就轻现象。
ADR报告不规范:在收集的ADR报告中,一部分存在着报告项目空缺,药品名称、药物剂量、ADR名称不规范,不良反应过程描述不规范或过于简单,使信息不够详细,无法追溯ADR的具体情况。
医护人员对ADR不够重视:对于轻微的或一过性的ADR经对症治疗或停药后症状改善者,就不再给予报告,对于新药的ADR又没有充分了解,有时会与疾病症状混淆。究其原因,还是对ADR没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所致。
建 议
制定和实施有效的ADR报告机制:如对新药的重点监控制度,由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院、药店共同承担新药的ADR监测。在我市2007年的ADR报告中,存在着报告来源分布不平衡的状况,药品生产企业的ADR报告只占总报告数量的1%,药品经营企业的报告占19%,其余均为医疗机构所报告的。若建立了重点监控制度,由各部门、单位协同报告,则会改善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