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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在乳腺癌治疗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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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及腋淋巴结阴性者,无需照射腋窝区;腋淋巴结转移数≤3个,应将锁骨上下区列为 照射区。腋淋巴结转移数≥4个,或T3-4的乳腺癌病人还应将胸壁列为照射区。如果 担心腋淋巴结清扫不够彻底,应考虑照射腋顶区。照射内乳淋巴结的价值尚不能肯定。 有研究发现,术后16周内与16周后放疗局部复发率有明 显差异(分别为5%和28%,P<0.05)。先化疗组与先放疗组的5年生存率分别是81%和73%( P=0.11),局部复发率分别是14%和5%,远处转移和区域复发率则分别是20%和32%(P =0.07)。NSABP和国际乳腺癌研究组的随机研究结果表明,术后先完成辅助性化疗,放疗在 术后2~7个月开始,不影响局部复发率,而且还可减少远处转移的危险。先放疗组,先化 疗组,“三明治”法组(CMF 3周期-放疗-CMF 3周期)对照研究结果显示,“三明治”法的 治疗效果最好。文献报道类似研究的结果不完全一致,但大多数认为,先化疗后放疗,局部 复发率增高;放疗与化疗同时进行,可能增加副反应;先放疗后化疗,因骨髓功能受影响, 许多病人面临减量化疗问题。因此,对于远处转移高危病人,应考虑先化疗,对于高危局部 复发者则应考虑先放疗。化疗-放疗-化疗的“三明治”法值得进一步探索。TAM与放疗及 化疗应用的次序问题尚未获得可靠的临床资料。从理论上讲,TAM抑制癌细胞生长,降低癌 细胞对放射线及化疗药的敏感性,因此TAM在放疗和化疗结束后服用较合理。 三、姑息性放疗 放疗是晚期乳腺癌姑息治疗的主要手段。对于有症状的转移病灶,如骨转移、脑转移、脊 髓转移、肺转移、胸壁转移等,放疗是首选的治疗方法。 脑转移是直接威胁乳腺癌晚期病人生命的危急症,全脑照射控制乳腺癌脑转移的总有效率 达66%。放疗可以有效地控制肿瘤进展,减轻症状,减少皮质激素的用药量。 骨转移是乳腺癌最常见的转移部位。尸检发现乳腺癌的骨转移率高达85%。骨疼痛、病理 性骨折、神经脊髓受压迫最常见的并发症。放疗是控制骨转移并发症最好的治疗方法。放疗 缓解骨疼痛的有效率高达86%。85%病人接受3~7 Gy照射后即可缓解疼痛。8 Gy单次照射可 获得与3 Gy/10次或4 Gy/5次照射相似的止痛效果,因此对于搬动困难的病人可采用单次照 射法。对于全身广泛性骨转移的病人,半身照射技术,或放射性核素与体外照射相结合的方 法,可获得较好的止痛效果。放疗不仅可控制疼痛,而且还可以减少病理性骨折的危险。病 人脊椎及股骨等负重部位骨转移,应及时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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