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很多学者主张对条件适合的病例应行早期或超早期(<6~8h)手术。但也有学者持反对意见,认为超早期手术术后再出血发生率高,增加死亡的危险性。目前对微创引流术的时机,有学者主张在发病后6~24h内施术是最佳时机[13]。当然,超早期手术能在血肿外围水肿带出现之前,解除压迫、改善血供,有利于神经功能恢复和挽救病人的生命,疗效确实好于其他时机。康桂泉等[14]对79例高血压脑出血手术,超早期手术组死亡率13%,而非超早期组死亡率18.5%。车万民等[15]的临床资料证实,超早期手术病死率明显低于其他各组,二者在统计学上差异具有非常显著性(P<0.01)。向强等[16]研究认为发病后5~7h作为微创手术救治时间窗是较为适宜的选择,有效率达76.9%,死亡率低只有11.5%,术后半年随访ADL1~3占86.9%。而发病7~24h手术ADL最低,仅有54.5%。刘甲才等[12]不主张行超早期微创手术,因其术中不能止血是致命的弱点。他们认为手术适应证应根据病人年龄、出血部位、出血量、发病时间、病情进展快慢以及有无合并重要脏器疾患等综合判断。
微创治疗的适应证与禁忌证尚无最终定论。适应证可概括为:(1)出血量:幕上出血量在20~80ml,幕下>10ml,脑干出血>3ml;(2)意识状况分级:Ⅱ~Ⅳ级是绝对手术指征,Ⅰ级征得家属同意并符合第1条中的某一项也应积极手术,Ⅴ级如心率、呼吸平稳,应作为手术指征;(3)出血部位:壳核、丘脑、小脑、皮层下出血;(4)血肿破入脑室:是脑室引流的指征[17]。
微创治疗的禁忌证:(1)年龄在70岁以上;(2)出血量>80ml且脑室内有较多积血;(3)一般情况差且伴有多种严重疾病;(4)有继续出血倾向或合并出血性疾病;(5)病情V级以及部分Ⅳ级合并脑疝者。
血肿抽吸量一般遵循的原则为:手术时机在超早期尽量少抽,以适当减压为目的;早期可抽取50%左右,延期75%左右;血肿量<60ml首次抽取2/3~3/4,>60ml者掌握在1/2~2/3左右,以防抽取过多诱发出血。
4 微创术中血肿冲洗液及溶凝剂(血肿液化剂)的配制
周献忠等[18]用0~4℃冰生理盐水500ml加肾上腺素1mg和(或)肝素1.25万u配制的冲洗液,插入针型血肿粉碎器,每次推注3~5ml冲洗液,利用射流作用冲击胶状血凝块,重复操作直到引流液由暗红转为清亮,术后保留针型粉碎器,用生理盐水调控持续灌注冲洗血肿腔(超早期1~6h,早期1~2h不等),冲洗结束后经粉碎器注入血肿液化剂(肝素6250u加入UK 3~6万u)3~5ml保留4h后开放引流,并通过粉碎器持续点滴冲洗至清亮。第1日重复操作2~4次,第2日以后每日2~3次(盐水瓶上液面位于脑室上30cm处),微创持续冲洗清除术能使血肿腔保持一个亚低温恒压状态,更有效地止血和预防术后再出血、颅内感染和加快血肿清除速度。溶凝剂绝大多数医院都选择尿激酶(UK),1~10万u不等,注药后夹管3~6h开放引流。但姜珉先等[19]认为注药4~6h血肿溶解量很少,且作用不充分,黏稠的血块不易引出,主张以每20ml血肿给UK 5000u的比例,3ml盐水溶解后注入,夹管24h后开放引流并重复操作,夹管期间严密观察意识及生命体征,如有恶化随时开放引流复查CT。重组链激酶(r-SK)及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的溶凝效果显著优于UK,然因价格高昂等原因临床少用或滞用。
5 微创术后再出血的预防和处理
再出血多发生在术后8h~4天内。最常见为原血肿腔内再出血,临床报道在4%~16%。目前比较统一的观点认为再出血的原因:(1)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小动脉壁存在有纤维变性、透明样变,甚至动脉粥样硬化斑,血管硬、脆,缺乏弹性,容易破裂出血。还有学者认为高血压患者脑内末梢小动脉上存在粟粒状微动脉瘤,当血压骤然升高时可破裂出血。(2)血肿周围脑组织在血肿清除后快速复位导致脑血流突然升高,局部自身调节功能失调的血管破裂出血以及原破裂处血管血栓不牢,血肿壁尚未形成。(3)抽血时间过早或过量,或速度过快,损伤了血肿腔周围的脑组织。(4)术后血压控制不理想,病人躁动不安,血肿凝固时不恰当使用UK等[20]。(5)呼吸道不通畅时血压易波动引起再出血,病人可因昏迷致误吸、痰液蓄积、舌根后坠等引起气道梗阻,故昏迷病人宜及早行气管切开。(6)情绪与排便因素:病人意识好转后常伴有偏瘫、失语、生活不能自理,加之对疾病的认识不足,极易产生忧虑、恐惧、急躁等情绪波动,或排便用力过猛诱发血压骤然升高,导致再出血。(7)凝血功能障碍:高血压、冠心病、肝功能不良等长期服用阿司匹林、非皮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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