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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暴露疗法结合反应预防治疗强迫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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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疗效评定 1.3.1 强迫行为检查表[1] 29项强迫行为,每项按严重程度评为0-3分,满分为87分,得分越高症状越严重。病人在治疗前后及随访时评定(自评)。 1.3.2 强迫性不适、时间和妨碍[1] 病人描叙自己的两个靶问题:当碰到引发这一强迫行为的情境,又不能进行这一强迫性行为时的不适感(不适);这一活动每天花去病人的时间;这一行为对日常生活的妨碍程度。对上述三项内容分别用9点分自我评定,≤2分达到疗效标准。 1.3.3 问题与目标的评定 医生和病人一起选出1~2个对其正常活动干扰最严重的强迫行为作为治疗的靶问题分别用1~2句话描叙出来,并用九点自评标度尺评定其严重程度,≤2分达到治疗标准。 1.3.4 工作、家务、社交、个人消遣活动评定 用九点自评标度尺分别评定这些活动所受干扰的程度,≤2分达到疗效标准。 1.3.5 HAMD[6]和HAMA[6] 评定抑郁和焦虑程度。 1.3.6 临床疗效判断 分近愈和显著进步(症状已无或轻微,对工作、学习、生活或社交已无妨碍或妨碍轻微,主观感觉已无或仅有轻微烦恼)、进步(症状减轻、上述妨碍减少、烦恼减轻)、无效(症状变化不大或加重,上述妨碍及主观烦恼仍然)。
2 结果
临床疗效近愈或显著进步4人(40%)、进步4人(40%)、无效2人(20%)。 各项评定指标治疗前后和治疗后三个月的随防时评定结果显示,除HAMA外,各项指标治疗后的各次评分与治疗前相比均有显著差异,多次疗效指标达到有效标准(附表)。
附表 治疗前后各项指标评定结果比较
评定内容 治疗前 治疗后 3月随访 达标数(%) 强迫行为分 25.9±13.5 16.2±7.8 15.7±7.2 问题 5.7±1.7 2.7±1.8 2.5±1.6 6(60%) 目标 5.5±1.4 1.9±1.1 1.7±0.9 7(70%) HAMD 23.0±7.2 16.5±6.2 15.2±7.7 HAMA 15.3±5.8 11.4±5.7* 11.2±6.5* 日常活动 工作 5.5±1.4 3.8±2.4 3.0±2.1 4(40%) 家务 4.0±1.9 2.2±1.7 2.1±1.6 7(70%) 社交 3.4±2.1 1.8±1.5 1.5±1.4 8(80%) 消遣 3.9±1.4 2.3±1.6 2.6±1.9 6(60%) 强迫性不适 5.3±1.5 3.1±1.9 2.2±1.4 5(50%) 时间 3.4±1.6 2.3±1.9 1.9±1.6 6(60%) 妨碍 4.4±1.4 2.5±2.0 2.1±1.5 6(60%)
*:无显著性差异 3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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