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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某县血液筛选后传播艾滋病病毒的残余危险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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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献血员系在研究期间至少献过2次血 的献血员。同时采用两种方法研究残余危险度[1,2]。 1.模型法: 残余危险度=“窗口期”献血的危险+实验室误差的危险-其它检测阳性的危险 降低 “窗口期”献血的危险=“窗口期”的长度×献血员的HIV感染新发病率 实验室误差的危险=实验室操作误差×现有献血中HIV阳性献血所占的比例 其它检测阳性的危险降低: 上限=HIV(+)的多次献血员在最近一次的HIV(-)献血中其它检测为阳性的献血所占的比例 下限=所有HIV(+)的献血中其它检测也为阳性的献血所占的比例 2.回顾法: 式中A:有HIV阳性献血史的多次献血员的残余危险度;B:只进行HIV阴性献血的多次 献血员的残余危险度;C:首次献血员中的HIV阴性献血员的残余危险度;D:其它检测为阳 性的残余危险度降低。 3.调查及实验方法:对HIV抗体阳性者的前6个月内献血的受血者进行追访,采取入户式的 面对面询问调查,采集静脉血3~5 ml。HIV检测使用阿克苏公司(Akzo-Nobel)第三代ELISA 试剂,最后采用Western blot法确认。
结 果
一、血站有关情况 该血站从1995年6月到1998年3月共检出HIV抗体阳性献血员19例,全部经 确认实验室确认。其中12例为首次献血者,7例为多次献血者。将此期间供血量由毫升数转 为 献血次数:总计献血14 985次,其中多次献血员献血为14 621次,首次献血员献血 364次。 二、模型法 献血员的平均献血间隔为42.8 d(32 287/755)。多次、首次献血员的HIV感染现 患率(1995年6月~1996年12月)分别为0.38%(4/1 050)、5.06%(9/178)。多次 、首次献血员的HIV感染新发病率分别为4.09‰〔7/(14 621×42.8/365)〕、 54.46‰〔4.09/1 000×(5.06/0.38)〕,总的献血员的HIV感染新发 病率为(4.09/1 000×14 621/14 985)+(54.46/1 000×364/14 985)=5.31‰。 “窗口期”平均长度为45 d[3]。其它原因的假阴性率小于0.28%。在19例HIV 阳性的献血员中,有18例合并HCV感染;在7例HIV阳性的多次献血员中,有1人在HIV阳性献 血之前的最近一次HIV阴性献血中出现ALT异常的检测结果。故由于其它检测阳性而导致的残 余危险度减少部分:上限为18/19,下限为1/7。经计算,总的残余危险度上、下限分别为1/ 1 773(次)、1/28 867(次)。 三、回顾法 根据7例HIV阳性多次献血员献血史资料,追踪到22份受血者资料,另有19份资料不全。对22 份受血者进行调查,其中已死亡8例,外地人或地址不详5例,故最终对9例受血者进行了入 户调查,并采血。结果有1例因手术输血导致HIV感染。经计算,采用回顾法分析该县血液筛 选后的残余危险度为1/2 008~1/2 730份血(表1)。
表1 应用回顾法调查HIV阳性献血员的残余危险度
HIV阳性 多次献血员 残危(次) 只有HIV阴性 献血史多次 献血员残危(次) 首次献血员中 HIV阴性 献血残危( 次) 分 子 4.67 0.69 下限:0.13 上限:2.10 分 母 14 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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