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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障碍及其与父母养育方式关系的研究 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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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芬 黄悦勤 李立明
一、人格与人格障碍
(一)、人格与人格障碍的定义 人格的定义有多种。阿尔波特(G.Allport)曾列举出50种不同的定义,说明了人格定义的概念分歧是很大的。但众多定义有一致的看法,即认为人格是人的行为风格或行为模式有关的概念。例如“人格是个体由遗传和环境决定的、实际的和潜在的行为模式的总和”(艾森克,1955);“人格是个人心理特征的统一,决定(内隐、外显的)行为,同他人的行为有稳定的差异”(米歇尔,1980);“人格是一种倾向,可借以预测一个人在给定情境中的行为,它是与个体的外显的和内隐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卡特尔,1965)(1) 人格与性格在精神病学上一般视为同义词,但是严格说来,人格与性格又是有区别的,“人格”的内涵比“性格”要广,它以性格为核心,包括先天素质、智力、气质、兴趣及个体适应社会生活的方式等。在现实生活中,尽善尽美的人格是不存在的,几乎每个人都在人格或性格心理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只有当人格缺损影响其适应社会生活造成周围人无法与之共处的程度时,方可归类为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的主要表现为持久的心理、行为模式社会适应不良。突出表现在情感、情绪反应、本能欲望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异常。而思维和智能活动并无异常。美国精神病学会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Ⅳ)指出:人格障碍是一种偏离所在社会文化期望的、持久的行为方式或内心体验导致社交与职业功能损害或内心痛苦[2]。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第十版)ICD-10中的描述性定义为:对广泛的人际或社会处境产生固定的反应,他们与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一般人的感知,思维,情感,特别是待人方式上有极为突出或明显的偏离。这些行为模式相对稳定,对行为及心理功能的多个重要环节均有影响。他们常常,但并非总是,伴有不同程度的主观的苦恼及社会功能与行为方面的问题[3]。 总之,所有的人格障碍的定义都包括三个要素: 1.起病于儿童或青少年 2.持久的(不仅过分持续,而且异常行为涉及面广) 3.造成个人苦恼和/或社会或职业上的问题 人格障碍的分类: 目前用于分类研究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纯粹描述性的,如意志薄弱和攻击型;另一种是描述与病因结合,其目的不外是将不正常的人格的标记与部分类似的精神障碍加以联系,如分裂型人格障碍不仅表现为古怪和情绪淡漠等与精神分裂症相似,而且二者可能享有共同的病因。ICD-10及DSM-Ⅳ并用了上述两种分类法。DSM-Ⅳ将人格障碍分为三组:A组为奇特和古怪组,包括偏执型、分裂样、分裂型;B组为表演组,包括反社会型、边缘型、表演型、自恋型;C组为焦虑组,包括回避型、依赖型、强迫型。ICD-10与之相似 (二)、发病率资料 迄今为止,人群中人格障碍的患病率资料所知甚少。早期流行病学资料(lewis 1974)应用索引调查法所得农村人格障碍发病率男性为9-18%,女性为5-11%[4]。1979-1981年期间由美国精神卫生研究院(NIMH)支持的五城市流行学责任区(ECA)调查结果表明,反社会人格障碍的终生患病率为2.6%[4]。应用Feighner标准,大学学生中反社会人格患病率为4.6%[4]。Gunn等(1978)报道犯人中人格障碍患病率为70%[4]。1986年,Casey和Tyrer在英国使用PSE、PAS和SFS工具,采用ICD—9诊断系统调查了200人,13.0%的人有人格障碍;Weissman等的研究结果显示美国人格障碍的发病率为2-4%[5]。台湾林宗义运用临床会谈调查39024人,人格障碍患病率为0.1%,1982年和1993年我国部分地区精神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是人格障碍的患病率均为0.1‰[6,7]。目前国外所作的调查结果,人格障碍患病率大部分在2%-10%。广泛回顾中国医学、历史记录,发现中国人格障碍资料很少,从得到的有限的资料中显示,中国人格障碍发病率与西方国家相比似乎特别低,这可能由于对人格障碍的理解和诊断工具的不一致及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有待于改进诊断及调查工具以查明中国人格障碍患病率。如果中国人格障碍患病率确实显著低于西方国家的话,那么合理解释其原因将是很重要的。 (三)、病因学研究 一般认为人格障[1] [2] 下一页 上一个医学论文: 与飞行员不成熟防御机制相关的心理社会因素研究 下一个医学论文: 中老年人的应对方式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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