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家长实施理性情绪训练的探讨 |
|
首。A是指诱发性事件(Activating events);B是指个体在遇到诱发性事件之后相应产生的信念(Belief system),即他对这一事件的想法、解释和评价;C是由B引起的情绪和行为结果(Consequences)。通常,人们认为,是某个诱发性事件引起了情绪和行为反应,即A—C;但是,ABC理论认为诱发性事件只是情绪和行为反应的间接原因,对此事件所持的信念、解释、评价才是情绪及行为反应的直接原因,即A-B-C(1)。 ②不合理信念的特征 艾利斯在1962年总结了在西方具有普遍性的十一种不合理信念,韦斯勒等人将其概括为三个特征:绝对化要求,过分概括化和糟糕至极(2)。 绝对化要求:指人们从自己的意愿出发,认为某些事情一定会按自己的意愿发生或不发生(3)。这种绝对化要求的不合理信念,常以“必须”、“应该”这类语言形式出现。韦斯勒认为这是最普遍的不合理信念。 过分概括化:这是一种以片概全,只及一点,不及其余的思维方式。对自己的全盘否定导致自轻自贱,对别人的全盘否定导致愤怒与敌意。艾利斯认为这是理智上的法西斯主义。他主张不要去评价整体的人,而是就事论事(4)。 糟糕至极:指不相信现实是可以接受的,认为只要某件事发生了,就非常不幸,糟糕至极、尤如灭顶之灾。这是与“必须”、“应该”的绝对化要求相联系的不合理信念。艾利斯指出,这种信念之所以不合理是因为对任何一件事情来说,都可能有比之更坏的事情发生,没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定义为百分之百的糟糕。我们将努力去接受现实,在可能的情况下去改变这种状况;在不可能时,则学会在这种状况下生活下去。根据以上理论,就中、小学生常见问题编制了10条家长信念调查表。以了解中国家长信念情况。 ③对家长实施理性情绪训练的原则 理性情绪训练的特点是通过改变家长的不合信念来改变他们的情绪与行为,而不是就情绪论情绪,就行为论行为;理性情绪训练必须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进行,不能脱离中国的实际,在少数民族地区,不能脱离少数民族的实际。为此,我们制定了训练的几条原则。 第一条,自愿的原则。对家长的心理训练不同于一般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完全出自自愿,没有任何行政干预。我们只是鼓励与示范。 第二条,保密的原则。在训练中,家长所暴露的思想、情绪、行为,属于稳私,主持者有义务保密,不汇报,不外传,即使写文章需要用作例证,也要隐去真实身份。 第三条,民主的原则,训练是在民主讨论中进行,主持者并不把自己的信念、价值观强加于人。对于来访者的任何进步,都要肯定、赞许。 第四条,尊重的原则。当来访的家长把自己的稳私向主持者暴露之后,他就处于一种非常被动的地位了,主持者有义务对家长的人格予以尊重。例如,有家长说:“养女儿有什么用?长大了还不是泼出门的水!”这时,主持者如果大批“重男轻女思想”,那么家长就会立即筑起心理防线,训练只好到此结束。正确的反应是主持者对家长的这句话表示“我能理解”,然后问他“你从什么时候有这种想法?女儿知道你的这种想法吗?她会怎样想?”在尊重的气氛中慢慢转入正题。
上一页 [1] [2] 上一个医学论文: 摄像系统 AVS 在系统家庭治疗中的应用 二 下一个医学论文: 系统家庭治疗技术的临床运用 一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