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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近海暗鳍腹刺鲀含毒情况及开发利用可行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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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低于南海调查的检测值,与在江苏启东地区所做调查近似[1]。说明所处海域对鱼体毒素含量有影响。 2.7 加工应用的可行性 长乐市近海的闽中渔场,河豚鱼的年捕获量可达数10吨。当前,近海水产资源日渐枯竭,利用现有的河豚资源已是势在必行。调查采集的暗鳍腹刺,鱼体长185.0~335.1 mm,总重109.1~678.0 g,有利用价值。系无毒级,即使部分鱼体肌肉带有微量的河豚毒素,经加工处理 (去皮、漂洗、碱化、焙烤等) 后,毒素含量将有明显降低。在严格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可考虑批准少数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河豚鱼干品的加工生产,但对选用鱼种应明确限制,例如只允许加工暗鳍腹刺 。强化培训水产加工操作工人的识别能力,对于不认识的 其他鱼种,不得加工生产并立即销毁。加强对产品的河豚毒素监测,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郑加武(长乐市卫生防疫站,福建 350200) 陈利民(长乐市卫生防疫站,福建 350200) 陈秉端(长乐市卫生防疫站,福建 350200) 程兴旺(长乐市卫生防疫站,福建 350200) 陈玉忠(长乐市卫生防疫站,福建 350200)
参考文献:
[1] 王健伟,罗雪云,计融.毒鱼类中河豚毒素直接竞争抑制性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测定方法的研究[J].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1996,8(2):19. [2] 陈永豪. 中国南海河豚的肌肉毒性[J]. 国外医学卫生学分册,1983,10(4):238. [3] 益田 一. ジェラルドRァレン[A]. 世界の海水鱼[M]. 东京: 山と溪谷社,1987. [4] 张旭东. 河豚鱼含毒状况研究进展[J].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1997,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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