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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葫芦瓜引起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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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安 汤小羚 张小平 张景平 杨文芳
关键词:葫芦瓜;食物中毒;四环三萜葫芦甙B 中图分类号:R 155.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1007-2705(2000)04-0036-02
1999年9月6日,龙岩市某托老院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患者临床症状分析,原因为葫芦瓜所致。有关葫芦瓜引起的中毒报道较为少见,为了能引起人们的注意,避免类似中毒的发生,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分析如下:
1 流行病学调查
该托老院现有托老人员28人,寝食均由该院负责。当天上午,该院食堂采购员从龙岩韭菜园市场购得一只重2.95 kg的葫芦瓜,食堂制作了“炒葫芦瓜”,供本院托老人员及部分职工午餐食用。该餐主食为大米饭,副食还有“炒豆芽”和“排骨花生汤”。11时45分用餐,12时30分首发病例郭某(托老人员,男,70岁)出现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继之出现阵发性腹痛、腹泻,大便呈水样便。随后陆续出现类似症状的病人,发病高峰在当日14时至21时,最后一个病例为次日凌晨2时,只出现轻微腹泻症状,其后不再出现新的病例。 流行病学调查:当时就餐者共33人,进食葫芦瓜者有25人,发病18人,罹患率为72.0%,无死亡病例。中毒者中男性10人,女性8人;年龄37~93岁。发病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呈突然上升又骤然下降趋势,无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所出现的余波。统计分析发病与职业、年龄及性别无明显关系,是否发病及病情轻重,均与葫芦瓜进食量有关。进食葫芦瓜1~2块发病者有9人,潜伏期为8.25~14.00 h,症状较轻;进食3~5块及其以上发病者有9人,潜伏期为0.75~7.75 h,症状较重。首发病例郭某进食葫芦瓜最多,约178 g,潜伏期仅为45 min,病情最重,既呕吐又腹痛腹泻。未进食者8人(发现苦味没有进食)均不发病,发病范围与食用者范围相一致。 临床表现及治疗:潜伏期45 min至14.00 h,平均(中位数)7.25 h。病人临床症状相似,均以胃肠道症状为主。主要表现为恶心(5.6%)、呕吐(16.7%)、腹胀(5.6%)、腹痛(66.7%)、腹泻(100%),大便呈水样便,所有患者体温均正常。中毒者均在托老院内门诊服药治疗,经过对症处理后在24 h内全部恢复,不留后遗症。
2 实验室检验
对市售带苦葫芦瓜进行动物急性中毒试验。将苦葫芦瓜弃皮绞汁, 取原汁给随机分组的10只小白鼠灌胃,每只0.5 ml,结果1 h内全部死亡。将原汁煮沸10 min,再给随机分组的另10只小白鼠重复上述试验,结果相同。用正常葫芦瓜(不带苦味)弃皮绞汁,取原汁给随机分组的另10只小白鼠灌胃试验作对照,每只亦0.5 ml,观察26 h,结果均未见异常表现。实验结果表明,带苦葫芦瓜具有很强的毒性,且毒性不受高温破坏,由于条件受限,对致苦物质的成分未能作进一步检验。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检验结果,本次食物中毒可确诊为葫芦瓜中毒。
3 分析与讨论
正常葫芦瓜以其营养价值高,清甜可口,煮汤炒食均可食用的特点而得到人们的喜爱。但品种间杂交可引起遗传性变化,偶尔可产生苦味。致苦物质是配基为四环三萜葫芦甙B,可刺激胃肠道导致其功能紊乱,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绞痛、腹泻、腹胀、脐周压痛、肠鸣音亢进、脱水等症状,体温多正常,潜伏期一般为3~10 h[1,2]。 有关带苦味的葫芦瓜在我市时有发现,因苦味难咽,多数人不食用,也避免了很多中毒事件的发生。但也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苦葫芦瓜仅仅是味苦而已,不知道具有毒性,甚至以为带苦的瓜果比较清凉,不但食者无妨,而且对身体有益,从而导致中毒的发生。本次中毒即属于这种情况。尽管炊事员在烹调时已发觉葫芦瓜带有明显苦味,却未引起注意,照常食用,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民间食用葫芦瓜引起的中毒在我市也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曾发生过两起因食用苦葫芦瓜引起5人家庭中毒事件。如何防止葫芦瓜中毒,我们认为:首先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人们懂得苦葫芦瓜具有毒性,自觉拒食。其次要做好鉴别工作。苦葫芦瓜与正常葫芦瓜在外形上无从鉴别,但苦葫芦瓜具有黄莲般的苦味,是与正常葫芦瓜鉴别的要点。因此,葫芦瓜食用前应用舌尖舔尝有无苦味,苦味者弃去不食,即使与其它佐料已烹调好的熟菜,也不应食用,因为毒性不受高温破坏。第三对葫芦瓜的栽培最好采用人工授粉,防止品种杂交。若引进品种应[1] [2] 下一页 上一个医学论文: 福州市医务人员艾滋病知识 态度 行为调查 下一个医学论文: 一起食用烤鱼片引起食物中毒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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