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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生艾滋病毒感染流行的危险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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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苏苏 王全意 张孔来
1985年,我国报告的首例艾滋病(AIDS)病人是外国旅游者,到1989年,在云南西南边境地区吸毒者中首次发现艾滋病病毒(HIV)感染的流行。1994年起,在我国其他地区报告的HIV感染者明显增加,截至1997年10月,我国共报告HIV感染者8 303例。目前全国除青海外,30个省、区、直辖市都报告了HIV感染者。报告感染者比较多的省份除云南外,还有新疆、河南、河北、广东、四川等地。据专家估计,到1996年我国实际感染人数约有15~20万人。 目前有12个省报告了吸毒途径感染者,占我国报告感染者总数的66%。90年代以来云南省西南部吸毒人群HIV感染率达到40%~80%,近年新疆、广西、四川等省区部分地区吸毒者的感染率也很高。然而经异性间性接触传播的感染者近年来明显增加,而且分布在更广大的地区。90年代中云南省经性途径感染人数也不断增加,1990年HIV阳性吸毒者妻子的感染率为3%,1992年约10%,1997年为12%,1995年在HIV高流行区孕妇感染率为0.1%~0.2%,同年报告了第1例HIV的母婴传播[1]。我国中部地区在有偿供血员中也发现因为器械污染造成的HIV传播[2]。 一、缺乏艾滋病知识和危险意识 艾滋病病毒传播与人们的行为密切相关。正确掌握预防知识是改变危险行为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近年来在我国不同人群中进行了一些有关艾滋病知识、态度的调查,虽然有些调查显示人们对艾滋病毒的3个基本传播途径(血液、性、母婴)的知识有所了解,但不同人群间的知识水平有较大差距,有些人群对艾滋病知之甚少,而且普遍对不传播艾滋病病毒的一些日常生活接触存有很多误解[3,4]。1996年1项对11个省医务人员的调查显示,仅有68%的医务人员能说全HIV的3个传播途径[5]。 我国民众中对艾滋病既存在恐惧、歧视,也存在很大程度的漠视。很多人认为艾滋病离自己还很远,它是外国人、同性恋者、“坏人”的病。在云南HIV高流行区村民调查中,有共用注射器行为的吸毒者中只有12%的人相信自己可能感染艾滋病毒[3]。
附表 婚前或婚外性行为发生情况
年份 人群 地点 行为发生者 比例(%)* 婚外性行为 1991 484名出租汽车司机 北京[6] 14 1991 566名宾馆服务员 北京[6] 3 1992 649名18~29岁的已婚男性村民 云南[3] 31,6** 1994 891名居民 南方3个城市[7] 16 婚前性行为 1989 6 092中学生 10城市[8] 0.9 1990 656中专男学生 北京[9] 5 1993 888名中学生 辽宁[4] 2(M),0(F) 1996 409中专男学生 北京[9] 8 1989 3 360大学生 9城市[8] 12(M),6(F) 1991 1 026大学生 北京[10] 9(M),6(F) 1995 2 257名大学生 云南[11] 19(M),8(F) 1994 1 486名未婚研究生 8城市[12] 11 1988 2 409名婚前检查妇女 上海[13] 73 1993~1994 3 034名婚前检查者 北京[14] 46 1992 870名未婚男性村民 云南[3] 37,27** *表内未特别说明的数字是指报告“曾经有过该行为”的人比例;**指“过去1年内有过该行为”的人的比例;M代表男性,F代表女性 二、性观念和性行为的变化 近10余年是我国民众性观念和性行为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附表例举了一些文献报告的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发生者比例。然而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对婚前和婚外性行为的态度越来越宽容。1991年对北京市27所大学的1 026名学生的调查中,34%男性和48%的女性表示:“如果妻子/丈夫真的爱我,对他或她婚前曾与别人有过性行为我会给以原谅”[7]。对辽宁中学生中进行的调查显示,16%的人同意“一见钟情可以发生性交行为”[4]。 同性性行为是艾滋病预防中比较关注的问题,但我国这方面研究更为困难。据一项对9城市24所高校3 360位大学生的调查估计,在大学生中有过同性亲密行为(搂抱等)的[1] [2] 下一页 上一个医学论文: 模拟失重大鼠脑血管周围肽能神经支配的可塑性变化 下一个医学论文: 鼻灌洗在职业和环境医学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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