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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热40例临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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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进行分析, 其中诊断为药物热1.8%; 本院近15年中现在可查到的病例仅47例, 有多种原因致使发病率远低于实际发病率。药物热的诊断不易, 特别是不伴皮疹、 关节痛等其它过敏症状者尤为困难, 常致误诊为原感染未被控制, 从而加大用药剂量、 联合用药、 长疗程使用多种抗菌药物, 既干扰正确诊断, 又延误病情, 致患者发热更高或(和)发生其它过敏症状, 如不能及时诊断和停用致热药物, 则可能引起严重后果, 个别患者甚至将危及生命, 故临床医师对药物热应该熟悉、 并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药物热的诊断尚缺乏特异性标准, 目前多根据用药史、 临床表现、 停用或替代可疑致热药物、 激发试验等综合判断。停用或替代可疑致热药物后体温可逐渐下降, 并多于1~2天内体温降至正常, 7天内均恢复正常, 可考虑诊断为药物热; 对于接受多种药物治疗出现可疑药物热的患者, 也可每2~3天停用一种药物的方法, 但最好首先停用最易引起药物热的药物, 并密切观察体温变化与停药的关系; 若停用疑似致热药物后, 体温降至正常, 应考虑药物热的诊断, 否则应考虑有其它发热性疾病存在。若停用疑似致热药物后体温更高, 则可排除药物热。 本组药物热患者的临床特点:28例原有发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中20例患者在用药后体温不降反而增高,但中毒症状并无加重;另有8例患者在用药后体温恢复正常或接近正常后又开始逐日升高,达39~40℃;余12例原无发热者,多在用药后7~14天内体温升高,其中有4例既往曾使用过该药者则在用药后2~6小时内出现发热;以上40例在临床上找不到引起发热或发热加重的确切病因,停药后所有患者的体温在(3.2±2.4)天内降至或接近正常,根据药物热的诊断标准,则应考虑药物热的可能性。本组发热以单纯型为多(22/40,占55%),而伴有其它过敏症状者仅45%(18/40)。热型以弛张热居多(36例);除发热或并有过敏症状外,患者多一般情况良好,无明显中毒症状;在实验室等辅助检查中,均不支持感染或其它发热疾病,可有嗜酸粒细胞增加。 关于激发试验, 该试验本身可引起超高热, 给患者带来痛苦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 现在一般不宜采用[4]。但激发试验的原理我们仍应牢记, 在某些情况下应用其原理可帮助其诊断, 如: 对于接受多种药物治疗出现可疑药物热的患者, 可停用全部药物, 待体温正常后, 再对治疗有重要作用的药物, 在严密监视下, 分别试用; 对有的患者再次使用某类药物后, 发热更高时, 应考虑其药物热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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