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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评价胺碘酮致心律失常作用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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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贵雨 曹慎华 屈金刚
本研究旨在前瞻性对比分析胺碘酮与其他种类抗心律失常药物致心律失常作用的差异,寻找 上述新观点的临床依据。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997年 1月至1998年10月,我们共收治240例快速性异位心律失常患者(期前收缩、室上速、房颤、 室速) 。随机分为治疗组(胺碘酮组)和对照组(心律平或异搏停或慢心律组),具体资料(见表1)。 其病因有冠心病、心肌炎、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原因不明。各种疾病在两组的分配具 有可比性。
表1 一 般 资 料
组 别 例 数 性 别 平均年龄 (岁) 心律失常类型(例) 合并SSS (例) 男 女 期前收缩 室上速 房颤 治疗组 128 50 78 53.6 78 18 32 12 对照组 112 62 50 56.5 74 14 24 10 全 组 240 112 128 54.5 152 32 56 22
注:①期前收缩:指频发性期前收缩,包括室上性和室性;②室上速:指阵发性室上速,所 选病例 均为最长间歇小于3天者;③房颤:指病史短于半年的持续性房颤;④SSS:病窦综合征。 1.2 治疗方法 病因治疗方案两组相同。心律失常治疗方 法如下:①治疗组:口服胺碘酮200mg,第1周每日3次,第2周每日2次,第3、4周每日1次;②对照组:口服心律平150mg,每6小时1次,共4周;口服异搏停40~80mg,每日3次,共 4周;口服慢心律150~200mg,每日3次,共4周。 1.3 观察方法 两组患者每周随诊并做普通心电图1次。期前收缩患者 在治 疗前均做1次24小时动态心电图,治疗期间:①观察期前收缩患者的期前收缩消失情况;对 一直不消 失者,于治疗结束时做1次动态心电图,与第一次对比,观察期前收缩减少程度;②观察室 上速 患者发作间歇期延长程度;③观察房颤患者的复律情况;④观察治疗组Q-T间期延长程度及 其与疗效之间的相关性;⑤观察合并有病窦综合征(SSS)患者的窦房结严重抑制发生情况; ⑥观察两组患者室速、室颤及猝死的发生情况,并在治疗组观察其与Q-T间期延长之间的相 关性。 观察终点:①期前收缩消失、房颤复律后1周;②出现严重窦缓(心率<45次/分),Ⅲ度房室 阻 滞、室速或室颤;③猝死;④达不到上述标准者共观察4周;⑤阵发性室上速者观察4周。 1.4 判断标准 ①有效:期前收缩消失或最后1次动态心电图期前收缩次数较第1次减少1/3以上;阵发 性室上速最长间歇较治疗前长1倍以上;房颤恢复窦律。②无效:治疗后达不到上述有效标准。③窦房结功能严重抑制:窦性心率<45次/分。④室速或室颤发生:心动过速发作时能捕捉到心电图者,若示室速或室颤则可以诊断;不能 捕捉到心电图者,若发作时伴有血流动力学障碍症状(如晕厥或极度呼吸困难、濒死感、四 肢冰凉、大汗、血压显著下降等)或心脏骤停征(阿斯综合征、脉搏及心音消失),则可诊断 为室速或室颤发生。 1.5 统计学处理 采用组间配对t检验,P<0.05示有显著 差异性。
2 结 果
显示治疗组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 组;恶性室性心律失常发生率略高于对照组;治疗组中有75%Q-T间期延长,且延长者的有 效率明显高于不延长者,但二者的恶性室性心律失常发生率并无差异;对合并SSS患者的窦 房结严重抑制现象两组间无显著差异(见表2)。
表2 胺碘酮抗快速心律失常疗效及致心律失常作用观察结果
组别 QT变化(例)(构成比%) 有效(例)(%) 室速、室颤(例)(%) 延长 正常 期前收缩 室上速 房颤 总有效 QT延长 QT正常 总数 QT延长 QT正常[)W SSS窦结严重 抑制(例)(%) 治疗组 96(75) 32(25) 56(72) 16(83) 16(50) 88(69) 84(88) 8(25) 4(3) 3(3) 1(3) 2(17) 对照组 42(57) 10(71) 6(25) 58(52) 2(1.8) 2(20) P 值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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