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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手术室护理纠纷的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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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手术室护理纠纷的产生
摘要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不断加强,医疗纠纷逐渐上升。手术室作为医院抢救病人的综合性场所,它具有工作的涉及面广,工作节奏快,病人病情复杂,意外情况发生多等特点,所以产生医疗纠纷发生医疗事故的可能更大。如何使手术室的护理工作更适应医疗改革的步伐,杜绝护理纠纷的产生,作者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探讨。
关键词 手术室护理 护理纠纷
1 护理人员自身
1.1 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2003年9月1日,我国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后投诉和付诸法律的纠纷越来越多。所以手术室护理人员必须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举证倒置的规定,并通过相关的继续再教育,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明确病人的权利和自己的职责,使自己在护理中能更好的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1.2 以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为准则 护理操作规程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经过实践经验,不断充实、修改、完善而逐渐形成的,每一项都有其可行性和科学性,是预防、判断差错事故的要素,也是解决纠纷的准则。因此,手术室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各种操作规程,把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贯穿自己护理操作的始终。
1.2.1 手术室对病人的责任从接病人开始,到送病人回病房结束 从接病人时,一定要依据手术通知单认真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部位、手术方向,还要格外注意病人术前准备情况、病人的皮肤。病人的贵重物品要由病人亲自交给其家属。如需要护理人员转交时,应让家属写书面收条并签名。对手术前病人有皮肤异常的要由手术医生向病房提出,否则责任由手术室负责。术后巡回护士应亲自将患者送回病房,将患者的物品交给病房护士或检查患者的皮肤是否完好、静滴管和引流管等是否通畅、手术切口敷料是否牢固,并要求病房护士签字。
1.2.2 手术台上的手术物品由医生、护士共同管理 操作常规中明确规定手术物品要由器械护士、巡回护士、手术医生共同参与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的清点,确保手术物品的始终如一,特别是在关闭体腔或手术切口前,手术护士要保证数目的准确,包括在手术中增加的物品,手术医生要认真探查体腔或切口,确保体内无异物存留。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由于寻找手术物品影响手术进行超过30分钟者应定为差错,如在“体内找到定医生”,“体外找到定护士”。这明确表明了在手术物品管理中,医生护士的责任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并且护士重点负责手术切口以外的物品管理,医生重点负责切口内或体内,确保填塞的手术用物如数取出。
1.2.3 防止弄错、弄丢手术中切下来的任何标本 常规中规定一般的病理标本由器械护士妥善保存,手术完毕后交与主管医师,后者将标本放入盛有固定液体的容器中,贴上标签,填好通知单。所以在手术过程中无论取下的任何组织器械护士都不能弄丢、弄错或自行处理。手术完毕后询问医生是否要留取标本。所有病理报告以正式文字为准,包括冰冻切片的报告。尽量不要以电话的方式告知任何病理结果,以防传达不准确,造成严重的后果。
1.2.4 认真、规范手术护理记录 手术护理记录是一种集病人查对和手术用品清点为一体的文字体,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手术体位摆放,电刀和止血带的使用情况,输血前的核对,手术台上用物清点,组织标本留取,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清点,术中和术后患者的皮肤情况,术前、术中、术后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签名等。它直接反映护理工作的内容、步骤、质量与结果,并为医疗提供第一手资料,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手术及麻醉记录单、护理记录等,医院不得拒绝”。病案资料作为医疗文书,手术护理记录已经成为重要的原始资料,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护士应详尽、真实、准确的进行记录,不能因为工作忙而疏忽大意,埋下隐患。
1.3 严格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两大技术&n[1] [2] 下一页 上一个医学论文: 产房护士发生锐器伤的防范对策 下一个医学论文: 静脉输液中易出现的纠纷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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