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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未遂行为分析及护理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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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未遂行为分析及护理干预
关键词 自杀未遂 分析 护理干预
自杀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列人类十大死因之一,据WHO的统计2000年全球有近100万人自杀,自杀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自杀未遂是指各种有意威胁和残害自己的生命,但未导致死亡的行为,发生率为50~180/10万人口,近几年呈增加趋势[1]。本文收集202例采取各种方式自杀未遂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现将分析结果及对策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我科从2003年8月至2005年12月共收治自杀未遂者202例,其中女性166例,男性36例,年龄15岁~77岁,平均年龄33.8岁,自杀未遂者男女比例为1:4.6,其中已婚者122人,未婚者80人,曾患有精神障碍者有12人。
2 结果分析
2.1 性别年龄差异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报道女性自杀率比男性自杀率高的国家[2]。在我国女性自杀率比男性高25%。女性自杀未遂率是男性的3倍[5],年龄在25~35岁最多[4]。在本组资料中,女性自杀未遂者占总人数的82%(P<0.05),年龄在25~35岁占43%,且女性自杀者半数发生于月经前期,这与女性的心理和生理特点有密切关系[6]。已婚者比未婚者自杀率高20%,这可能与已婚者往往负担着较复杂的社会,家庭角色,心理负担较重而容易导致自杀。
2.2 职业文化程度的差异 在本组自杀未遂者中,以无业人员和从事低收入职业者居多,占总数的46%(P<0.05),而文化程度又以中小学文化程度者为主,约占总数的51%(P<0.01),表明社会文化素质低,社会经济地位低下更容易导致自杀行为的发生。
2.3 自杀的多发季节 本组资料显示,有132例自杀未遂发生于春夏季节,70例发生于秋冬季节,这可能与南方的春季梅雨时间长,湿度大,心理容易受压抑有关,夏季温度高,气流慢,影响患者的睡眠、情绪、食欲等有关。
2.4 自杀的形式 以口服镇静安眠类药物如安定、舒乐安定、利眠宁、阿普唑伦等为主,其次为抗精神病药物氯丙嗪、有机磷类、灭鼠药等,少数患者伴有更为激烈的自杀方式,如割腕,撞墙等。
2.5 自杀的原因 本组资料中以恋爱和婚姻矛盾占绝大多数,其次为学业挫伤、人际关系紧张,家庭纠纷,久病厌世等,其中伴有精神障碍者有12例,占总数6%。但应引起社会警惕的是青少年自杀行为的发生,由于青少年本身心理不成熟,脆弱敏感,遇到升学就业困难,人际关系紧张,父母婚姻矛盾时往往消极,抑郁、容易悲观厌世而更易导致自杀行为的发生,这提示我们予以早期干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 护理干预
3.1 心理干预 以具体的行为和诚恳的语言感化患者,使其尽快接受治疗。自杀是一种主动行为,带有明确的目的性,患者认知狭隘,情绪悲观抑郁是导致自杀的主要原因。他们对救治采取对抗的态度,护理人员应把握患者的心理特征,对患者进行正确的心理疏导,面对患者过激的行为和语言,不能有丝毫反感、嘲讽,以自己良好的医德、满腔热情、过硬的护理技术影响患者,使其意识到医务人员对其生命的关心和重视,逐渐平息过激的情绪。同时,应根据患者自杀的原因,对其进行宽慰劝导,帮助分析这种行为的后果和危害,使其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主动接受治疗。
3.2 充分发挥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帮助患者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自杀未遂者的社会支持比无自杀行为的个体差,他们往往在思想上感情上把自己封闭起来,社会交往少,遇事爱钻牛角尖,护理人员应与患者家属及朋友多沟通、多交流,寻求家属及朋友的精神支持,尽力向患者展示社会及家庭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对可能解决的社会矛盾做一些适当的调解工作,从而改善患者的外在环境。使其感受到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温暖,感受到自身存在的价值,从而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
3.3 对伴有精神障碍的自杀未遂者,护理人员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特点和疾病的不同阶段,主动地与其谈心,了解其内心状况,并根据不同的心理表现予以疏导、安慰、鼓励,改变患者的精神状态,使其稳定情绪,减轻疑虑,特别是对有悲观失望表现的患者,护理人员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加强巡视,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患者再次自杀,必要时与精神病专科医院联系,予以转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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