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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中潜在法律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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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限制药品,如哌替啶、地西泮等均由专人保管,专柜上锁。护士任何时候都能接触到这些药品,哌替啶的院内价格和市场价格大不一样,如果利用工作之便窃取这些药品,贩卖捞取钱财或自己享受以致成瘾,这些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病区物品较多,一般是由护士长负责统一管理,护士参与管理,若护士将病人的药品、病区的办公医疗用品占为已有,不但损害了病人和医院的经济利益,而且严重地败坏了护士的形象。并可构成盗窃罪。病人死亡后若无家属,应由2名护士同时清点病人的财产,对贵重物品,要列出清单,交给护士长保管,不能一人去清理病人的遗物, 以免发生说不清的纠葛或官司。
综上所述,从病人入院至出院或死亡的全过程中,在护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均有可能涉及各种各样的潜在性法律问题,我们必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自己负责,对病人负责。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医政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2001
2.江苏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
3.张晓华.新形势下护理记录中的问题及管理思考.实用护理杂志,200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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