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洁英 阎金方 邓宗凤 韦志敏 潘露 刘大鹏 张桂秀
摘要:训练伤高发于新兵,在预防保障方式中,本课题选择了执行行政命令法与主动配合协调法进行比较,结果显示主动配合协调法对预防训练伤效果好,其训练伤的发生率明显低于执行行政命令法(P<0.01)。主要作法为主动配合部队制定训练保障计划和预防措施,促使官兵重视预防训练伤;深入连队训练场、考核场进行卫生保障,把预防训练伤的健康教育贯穿于训练现场,提高战士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对因训练伤住院的新兵,采取整体护理,找出训练伤原因,制订相应预防措施,为下一年度训练提供保障方案。
关键词:新兵;训练伤;预防;护理
中图分类号:R473.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993(2000)01-0009-02
The Study on the Prevention and Nursing of the Recruit’s Military Training Injury
ZHENG Jie-ying,YAN Jing-fang,DENG Zhong-feng,et al
(Department of Nursing,No.191 Hospital, PLA,Guigang,537105,China)
Key words:recruit;military training injury; prevention;nursing
由于部队训练任务重、要求严,个别基层干部和骨干训练时不讲科学,官兵防护意识差,新兵训练伤时有发生。我们1997、1998年配合部队采取的保障方式是执行上级行政命令法,预防训练伤的效果不明显,训练伤发生率分别为4.72%和5%。1999年采取了主动协调配合法,训练伤发生率下降为1.72%。同时对因训练伤住院的新兵,采取整体护理,缩短住院日数,减少伤残人数;并从训练伤病历中找出原因,制订相应措施,为下一年度训练提供保障方案。同时,我们将1999年与1998年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比较,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某师部队1998、1999年参训新兵,共6 800人,其中1998年3 600人为对照组,1999年3 200人为实验组。观察其集训期间训练伤发生情况,伤情由住院军医诊断,诊断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伤诊断分类标准》,结果见表1,表2。
表1 1998,1999年新兵训练伤分类比较(n)
时间 训练伤
人数 训练伤分类(%)
骨关节
损伤 软组织
损伤 急性腰
扭伤 炎症及
其他
对照组 180
141(78.33)
26(14.44)
13(7.22)
12(6.67)
实验组 55 47(85.45) 4(7.27) 3(5.45) 1(1.82)
合 计 393 301(76.59) 56(14.25) 22(5.59) 29(7.38)
表2 1998,1999年新兵训练伤发生率比较(n)
组别 新兵总数 训练伤数 评残数 平均住院日(d) 发生率(%)
对照组 3600 180
31
27.20 5.00
实验组 3200 55 6 22.65 1.72
1.2 方法 本课题采取了历史对照的形式,实验组与对照组在年龄、身体素质、文化程度、训练时数、训练强度上,经统计学处理,P>0.05,结果无统计学意义,说明本资料是可比的。对照组采取执行行政命令法即医院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为部队服务领导小组和以副院长为组长的“三送”(送医、送药、送技术)医疗队。医疗队中有护士1~2名,根据部队训练情况及存在困难,帮助师医院共同完成训练、考核的卫勤保障,护士的具体任务不明确。在住院护理中采取一般常规护理,观察其平均住院日。实验组采取主动配合协调法,即在原有“三送”服务的基础上,主动配合部队制定训练保障计划和预防措施,促使官兵重视预防训练伤;编写《新兵健康教育手册》下发连队人手一册;护士负责对新兵进行心理卫生、训练伤预防、常见病的防治等知识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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